近日,人民日报一篇《“过度请示”,该纠偏了》的文章火了,直指基层“事事请示、层层上报”的怪象。文章说,有些干部把请示当“挡箭牌”,表面讲规矩,实则不担当。这话听着在理,可不少基层干部看完却直呼“扎心”:“批评我们不敢拍板,可谁又给了我们拍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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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度请示:是“不作为”还是“不敢为”?

人民日报把“过度请示”归为四种心态:避责甩锅、刷脸投机、躺平懈怠、本领恐慌。听起来头头是道,可基层干部却反问:“如果一件事权责不清,请示有错吗?”

现实中,很多基层干部不是不想干,而是“怕干错”。比如,一个社区干部遇到居民投诉噪音扰民,按职责可以协调处理,但如果处理过程中引发矛盾,上级问责下来,一句“谁让你擅自做主?”就能让他背锅。相反,如果层层请示,哪怕耽误了事,也能用“程序合规”自保。

更讽刺的是,有些地方权责清单模糊,基层干部连“哪些事能自己定”都不清楚。比如,一个乡镇干部想修一条村道,明明预算在自己权限内,但怕审计时出问题,还是得请示县里。结果县里回复:“你们看着办。”——这不就是“既要马儿跑,又让马儿别犯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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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谁之过?权责不对等,问责太随意

人民日报说“过度请示”是干部思想问题,但基层干部更想问:“制度问题谁来改?”

现实中,基层普遍存在“权小责大”的困境。比如,一个街道办要处理违建,按法律可以强拆,但一旦出事,上级可能以“程序不当”追责。相反,如果事事请示,哪怕拖上半年,也能说“按流程走”。

更让干部寒心的是问责的“随意性”。有位乡镇干部曾吐槽:“去年我主动推进一个扶贫项目,结果因为村民临时反悔,被上级批评‘工作方法简单’。而隔壁镇啥都不干,反而因为‘程序完美’得了表扬。”这种“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潜规则,让“请示”成了最安全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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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破局?给权力,更要给“容错空间”

人民日报提到“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但基层干部更关心:怎么容?谁来容?

其实,解决“过度请示”不能只靠干部“觉悟”,更要靠制度保障。比如,浙江某地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哪些事基层能自己定,哪些必须请示。同时,对非原则性失误,只要不违法、不谋私,就允许试错。结果,当地干部主动决策的比例提高了30%。

另一个关键是考核导向。如果上级考核只看“流程痕迹”,干部自然会把精力花在“写请示”上。但如果考核看“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度”,干部才会把心思用在办实事上。比如,成都某区把“群众投诉解决时效”纳入考核,干部不再等请示,而是主动协调,投诉处理时间缩短了50%。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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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批评“过度请示”,初衷是好的,但如果不解决权责不对等、问责随意、容错机制虚设等根本问题,基层干部还是会陷入“不敢拍板”的困境。

毕竟,没人愿意当“背锅侠”。当“洗碗的人”不再怕“打碎碗”,当“干事的人”不再怕“被问责”,基层干部才会真正放下包袱,从“事事请示”变成“事事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