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

明确各地要科学合理

设置招聘年龄条件,

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38周岁(含)以下

4月22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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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知》提到,各地要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年龄条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38周岁(含)以下。

一起来了解《通知》具体内容↓

《通知》明确,加强在编教师流动管理,构建规范有序的师资流动格局和秩序,对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同意,恶意抢挖优秀师资的学校,取消其国家和省级评优评先、改革试点等资格。各地要压实责任,防范化解招聘安全风险,稳妥开展招聘工作,真正将乐教爱教的优秀人才吸引和遴选到教师队伍中来,为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强大的师资保障。

《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规范招聘程序,县(市、区)招聘方案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报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备案程序,省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政策把关和过程指导。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作为必要环节。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教师招聘工作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和幼儿园编制保障统筹研究,着力优化城乡间、校际间、学段间师资结构。科学测算未来3—5年教师需求,形成2026年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鼓励各地在省级或市级层面统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确保招聘计划与长期生源变化、学校发展规划相匹配。各地要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年龄条件。将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38周岁(含)以下,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和岗位需要,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退役军人、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放宽至40周岁或再作适当放宽

此外,各地要拓宽教师招聘渠道。做好“特岗计划”“国优计划”和部属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等公费教育专项计划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补充紧缺学科师资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领域师资,加快储备人工智能教育师资,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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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