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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之行”
交通安全宣教微视频
告别违规低速电动车(三)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更是出行安全的底线。哪些低速电动车可以上路行驶?今天的“滨之行”交通安全宣教微视频,为您权威解答。
目前天津市允许上路的低速电动车分为两类:
一是依法登记并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合规新能源汽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其中电动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人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天津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道路禁止通行;
二是2024年5月1日前合法购买、属于市政府通告明确范围的违规低速电动车,可在过渡期内上路行驶。过渡期为3年,2027年5月1日起全面禁止上路。2024年 5月1日及以后购买的违规低速电动车,不予设置过渡期,禁止上路行驶。
问:我有一辆2024年5月1日前购买的违规低速电动车,是不是可以随意上路?
答:过渡期内上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存在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的规定予以处罚;不得从事客货营运活动;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禁止低速电动车通行的道路。
让我们一起
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
滨城交通环境!
滨城有礼 文明有你!
文字、视频来源:滨海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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