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四川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付某某因使用粘鸟网捕获飞禽获刑,并缴纳生态损害赔偿费用3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付某某系安居区当地村民,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付某某在安居区中兴镇租地种植油菜,为保护作物免受飞禽啄食,其私自在田间架设了三张粘鸟网,并将粘捕到的飞禽存放于自家冰箱内准备用于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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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在付某某家中及粘鸟网上查获的11只野生飞禽死体,包括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另有灰胸竹鸡等“三有”保护动物10只,鉴定价值共计31700元。案发后,被告人付某某认罪态度好,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费用31700元。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详细阐述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付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付某某深刻忏悔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认罪服法。
据悉,4月22日系第57个世界地球日,安居区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将庭审活动现场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课堂,30余名村民来到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现场普法,让“身边案”成为“活教材”,向村民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大家自觉抵制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让生态保护理念扎根在田间地头,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红星新闻记者 杨灵
编辑 郭宇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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