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秩序从来不是中性的交通秩序,而是国际权力结构、产业分工结构、资本流动结构与安全供给结构在海上空间中的综合体现。近代以来,欧洲诸海权国家依靠航运、港口、商业、军事与殖民网络建立世界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则以金融、基地、盟友、规则和全球海上安全供给,完成了对欧洲帝国型海权的历史性替代。这一转变表明,海权竞争的本质不是单一海军竞争,而是国家综合组织能力的竞争,是谁能够把海洋、港口、金融、工业、技术、法权、联盟与叙事整合成一套可持续运转的体系。
今天,全球海洋秩序再次进入重构期。海上咽喉的地缘风险、全球供应链的区域化调整、绿色航运与智慧航运的规则竞争、海洋科技的代际变化,正在共同改写世界海权的层级与形态。中国作为全球最重要的港航、造船、海上贸易与海洋制造大国之一,已具备构建更高层次海权体系的物质基础;但在通道治理、金融定价、规则塑造、全球节点协同与国际叙事方面,仍存在与综合国力不完全匹配的结构性落差。中国未来真正需要建设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殖民式海权,也不是简单模仿美国的体系海权,而是一种以国家安全为底盘、以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科技能力为引擎、以规则能力为骨架、以合作型秩序供给为外部形象的新型海权体系。中国若要从海洋大国迈向海权体系强国,关键不在于局部能力再叠加,而在于完成一次海权观、国家能力观与全球秩序观的整体升级。
一.
海洋问题正在重新回到世界政治中心
过去一个时代,全球化叙事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海权的战略色彩,港口、航运与海上通道更多被理解为经济效率问题,而非权力配置问题。但近年来的现实已经清楚显示,海洋并未退居世界政治边缘,相反,它正在重新成为大国竞争、产业安全、能源安全与规则重组的核心场域。当红海、苏伊士、霍尔木兹、马六甲与巴拿马这些看似技术性的航道重新带上强烈政治性时,海洋就不再只是物流问题,而是战略问题。
这就意味着任何严肃讨论中国未来发展的人,都不能再把海洋理解为“外向型经济的一个部分”,而必须将其视作国家能力外部延伸的总平台。海洋不仅承载货物与能源,也承载资本流动、产业链衔接、远洋利益保护、国际法运行与全球秩序投射。谁能在海洋空间中稳定地组织这些要素,谁就能在世界体系中获得更高位阶。
因此,我们研究的出发点不是“中国是否需要更强海军”这样的单点问题,而是更根本的问题,就是在全球海洋秩序重塑背景下,中国如何将自身既有的港航、工业、科技与贸易能力,提升为更高层次的海权体系能力。
二.
欧洲历史告诉我们海权兴衰的核心问题不在于舰队数量大小而在于整个体系的组织能力
近代海权的演进,并不是一部孤立的海军史,而是一部港口、商业、工业、法权与国家能力共同成长的历史。葡萄牙和西班牙率先开启远洋扩张,但其优势更多来自先发现与殖民掠夺,制度沉淀相对有限;荷兰将海权推进到商业化与金融化阶段,依靠航运效率、贸易中介和海上保险建立一度领先的海洋优势;英国则进一步把海军、工业革命、金融城、殖民市场与海上法律秩序整合起来,形成近代最成熟的帝国型海权体系。
从这一个历史阶段来看,真正决定海权高度的从来不是“船多船少”,而是能否把海上力量与国家整体能力连成闭环,没有工业支撑的海军难以持久,没有金融信用支撑的商业无法扩张,没有海外节点和法权秩序支撑的航线难以安全运行,海权本质上是综合组织能力,而非单一军事优势。
同样重要的是,海权国家的衰落往往也不是突然发生在海面上,而是先发生在财政、治理、社会整合和帝国成本结构之中,当海外义务不断膨胀,而本土工业能力、金融能力与政治整合能力逐步透支,海权就会由优势转化为负担。
欧洲海权的兴衰,简单的说就是一部“体系建立——体系扩张——体系透支——体系失衡”的历史。
三.
二战为何成为全球海权转移决定性的分水岭
如果说19世纪是英国帝国型海权的高峰,那么二战便是这一海权形态走向终局的历史分水岭。两次世界大战极大削弱了欧洲国家的工业基础、财政能力、人口结构与海外控制力,特别是英法等传统海权强国,虽然名义上仍在战后秩序中占有重要席位,但实际上已很难再以本国之力独立维持全球海洋秩序。二战的重要性,不只在于欧洲被削弱,更在于美国以更优越的大陆规模、更完整的工业体系、更低的战后损耗和更强的金融能力,第一次具备了在全球尺度上接管海洋秩序的条件。英国海权的支柱是舰队、殖民地与金融城;美国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全球工业腹地、能源优势、跨洋基地链与美元体系。这不是简单替代,而是能力形态升级。
因此,二战后的海权转移不能被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英国败、美国胜”,而应理解为世界海洋秩序的支撑机制发生了代际更替。英法荷等旧海权国家已无法再维持高成本帝国海权,而美国则用一种成本更低、控制范围更广、合法性包装更现代的体系型海权取而代之。
四.
美国能够接管欧洲海权遗产的根本原因是打垮了欧洲的帝国海权结构
美国战后接管欧洲海权遗产,靠的不是一次决定性海战,而是对旧帝国海权结构的系统性拆解。首先,美国以金融与信贷重塑战后资本秩序,使英国等国在维持海外基地、舰队与帝国管理上逐步失去财政独立性。
(一)海权貌似存在于海上,实则是建立在货币、信用与国家支付能力之上,当英国海权失去财政自立,其帝国性就开始松动。
(二)美国利用民族自决与反殖民话语,逐步抽空欧洲帝国在海外统治的合法性。无论是对荷兰在印尼问题上的压力,还是对法国殖民体系的间接削弱,其本质都不是单纯出于理想主义,而是利用新的政治正当性,瓦解旧帝国海权赖以存在的统治基础。当殖民地不再承认帝国的正当性,港口、舰队和总督体系都会迅速丧失战略效率。
(三)美国以基地网络、盟友结构与离岸安全供给,逐步接替欧洲列强对关键海上通道与边缘地带的控制。苏伊士危机显示,英法即使仍有出兵能力,也已无法在没有美国同意的情况下独立决定关键航道秩序;马六甲与新加坡方向则表明,美国不必像旧帝国那样直接占领据点,也能通过区域同盟与远端投送形成主导。
(四)美国真正取代的不是某个殖民港口或某支舰队,而是整套“帝国海权”的运行逻辑。它把海权从直接统治、封闭殖民和高成本驻军,转向间接控制、开放表象和体系化支配,从而完成对欧洲海权遗产的历史接班。
五.
美国“体系型海权”的核心结构与深层优势
美国海权与英国海权最大的不同,不在于舰艇更多,而在于其海权形态发生了质变。美国不再依赖传统殖民帝国那种“领土占有——港口控制——舰队护航”的单线结构,而是建立了海军投送、海外基地、美元结算、能源通道、盟友分工、国际组织与规则叙事共同支撑的复合性架构。这种架构的优势,在于它既能维持全球影响力,又能把一部分秩序成本外包给盟友、市场和制度。
其更深层的优势,在于将海权的最高形态从“通道控制权”提升为“秩序定义权”。谁掌握国际结算、海上保险、海事法解释、制裁工具和航行自由话语,谁就不仅控制航线,更控制海洋秩序如何被理解。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即使在部分港航实物能力上未必始终最优,仍能长期居于海洋秩序顶端。但体系型海权也存在内在矛盾。它依赖广泛的全球承诺,依赖盟友合作,依赖金融与制度的持续公信力。一旦产业基础外移、盟友出现战略分歧、规则话语与现实行为出现落差,其海权结构就会出现上层控制力仍强、下层支撑力相对松动的张力。这说明,即便是美国,也未能逃脱海权的基本规律:任何海洋主导权,最终都取决于能否持续维持一套可信、可负担、可组织的体系。
六.
二战后的欧洲虽然失去海上霸权却转型成为全球海事规则的领导者
二战后的欧洲并未彻底退出海洋秩序舞台,它失去的是作为全球主导者的帝国型海权,而非作为制度性力量的海洋影响力。英国、法国、荷兰、西班牙等传统海权国家,仍然在航运保险、海事法律、港航服务、船级认证、港口治理、海事教育与绿色规则等领域保有不容忽视的历史积累与制度地位。
欧洲转型经验对今天全球海事发展具有重要启示,它表明海权的衰落不一定意味着全面失语,一个国家即使不再是最强的军事性海权,也可能通过规则、标准和制度,维持对海洋秩序的重要塑造力。欧洲从“全球主导者”退为“规则型力量”的过程,本身就是海权形态演化的一部分。
二战后在海事领域的成功转型对中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若只把海权理解为海军与港口,就无法理解21世纪海洋秩序的深层竞争。真正成熟的海权体系,既要有硬力量,又要有规则生产能力;既要能运输、造船、通航,也要能认证、仲裁、定价、解释与塑造。这是欧洲衰而未退的真正原因,也是中国未来必须补齐的关键短板。
七.
当前全球海洋秩序重塑正在沿四条主线展开
当前的全球海洋秩序重塑,不是单点变化,而是多条主线同步推进。
第一条主线是海上咽喉的再政治化。关键航道不再只是商业瓶颈,而是地缘威慑、制裁博弈、能源安全与供应链重组的战略节点。
第二条主线是港航产业链与海洋技术的再分工。造船、港口自动化、航运数字化、绿色燃料与深海技术正在重塑海权的物质基础。
第三条主线是海洋规则竞争的加速化。未来的海权争夺将越来越表现为标准、认证、数据、安全与减排规则之争。
第四条主线是海权与陆权的再耦合。海洋竞争已无法脱离欧亚大陆、边缘地带、工业腹地和能源通道来理解。
这四条主线共同表明,今天的海权已经不是纯粹的海上问题,而是海陆交错空间中的复合问题。港口背后是腹地,航线背后是产业链,海军背后是工业体系,海洋规则背后是国际权力分配。换言之,海权的高低,不再取决于谁单点更强,而取决于谁能把更多维度的国家能力协同起来。
中国若要真正理解海洋秩序重塑,就不能仅从航运业、造船业或海军建设某一个角度观察,而必须从全球政治经济重组的全局来把握。只有如此,中国的新型海权体系才不会沦为分散建设,而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战略工程。
八.
中国构建新型海权体系虽然具备明显优势但仍存结构性落差
中国今天的海洋能力,已远非昔日可比。世界级港口群、强大的造船工业、完整的沿海制造带、广泛的海上贸易联通能力以及持续增强的海上力量建设,使中国具备了构建新型海权体系的坚实底盘。这一点决定了中国讨论海权,不再是“是否有资格”,而是“如何升级层级”。但若从海权体系强国的标准衡量,中国仍存在数个明显落差。
(一)物质优势与规则能力之间的落差。中国在港口、造船与航运规模上具有突出优势,但在高端保险、仲裁、海事法解释、国际标准制定等方面,尚未形成与体量相匹配的制度地位。
(二)节点布局与网络组织能力之间的落差。部分海外港航节点已初具规模,但从项目集合到体系协同仍有距离。
(三)通道依赖与通道治理能力之间的落差。中国高度依赖海上咽喉,但对关键通道的风险缓释与危机协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四)海洋实力与国际叙事能力之间的落差。中国海洋能力上升很快,但外界对其中国式海洋理念与秩序供给意图的理解仍不充分。
这些落差说明,中国当前最大的任务不是再重复建设既有优势,而是把分散的优势组织成一套更高层次的体系能力。海权体系的成熟,标志不是“有更多单项第一”,而是“能否把现有单项第一转化为秩序影响力”。
九.
中国构建的新型海权体系不是复制旧帝国而是创造中国式体系能力
中国未来应当构建的海权,不可能是西班牙式、荷兰式、英国式的殖民海权,也不宜机械复制美国的全球同盟海权。中国更可行、也更符合长期利益的方向,是构建一种以国家安全为底盘、以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科技能力为引擎、以法权规则为骨架、以秩序供给为外部表现的新型海权体系。
(一)中国构建的新型海权体系要能保障海上通道安全,从“依赖通道”提升到“治理通道”。
(二)中国构建的新型海权体系要能组织全球港航网络,从“点状布局”提升到“体系协同”。
(三)中国构建的新型海权体系要能掌握海洋高端工业、智慧航运、深海技术和绿色航运,从“实物大国”提升到“技术强国”;同时还必须强化海洋金融、海事仲裁、国际标准与规则议程能力,使中国不仅能参与运行,更能参与定义运行方式。
(四)中国构建的新型海权体系要具备合作型外部形象。既中国的海权成长应更多体现为对海上稳定、供应链韧性、海洋安全、绿色转型和公共产品的高水平供给,而非简单被外界理解为传统扩张。唯有如此,中国才能在不陷入旧帝国路径依赖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属于自己的体系能力与制度信誉。
十.
中国要尽快完成海权观的整体升级
综观欧洲海权两百年兴衰和美国战后接管海权遗产的历史,可以得出一个清晰结论——海权的本质不是海军问题,而是国家能力问题;不是通道问题,而是秩序问题;不是单点优势问题,而是体系组织问题。能够在海洋空间中长期保持主导的国家,无一不是把工业、金融、军事、法权、节点、技术和叙事整合为整体的国家。 对中国而言,最大的风险并非“海上力量不够”,而是“海权观仍不够完整”。如果仍主要从港口吞吐、船队规模、造船能力来理解海权,中国就容易停留在海洋大国层次;只有把海权提升为国家安全、产业组织、技术竞争、规则塑造、金融信用与国际秩序的综合问题,中国才有可能真正跨入海权体系强国门槛。 因此,中国未来的海权建设,不应是局部加法,而应是整体升级;不应是模仿旧帝国,而应是创造中国式新型海权体系;不应止步于物质优势累积,而应进一步形成秩序塑造能力。这不仅关系到中国海洋发展的高度,也关系到中国在未来世界秩序中的位置。
作者:匡海波,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图文来源:《东北亚航运》电子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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