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满仓,今年五十八,这辈子最难忘的就是1987年夏天的那个夜晚,摸到那根粗黑辫子的瞬间,我二十岁的心跳,直到现在想起还会发颤。

1987年我刚二十,初中毕业就在家里务农,长得黑实,干活舍得下力气,在十里八乡都是出了名的实诚人。那年夏天雨水多,抢收小麦的时候天天下雷阵雨,家家户户都跟老天爷抢时间。村长家种了八亩小麦,收了之后没地方晒,就喊村里几个年轻小伙子去帮忙,一天给两块钱,还管两顿饭。我一听这好事,当天就去了,想着干个五六天,能赚十几块钱,刚好给我娘买个新的老花镜。

村长家的晒谷场就在他家院子旁边,我们几个人白天把麦子摊开晒,每隔一个时辰翻一次,傍晚就收起来装进麻袋,搬到他家偏房里放着,免得半夜下雨淋了。那天本来跟我一起干活的二强家里有事,提前走了,剩下我一个人留在村长家看粮食,晚上就睡在偏房的土炕上,万一晚上变天,能赶紧起来盖麦子。

偏房不大,靠墙堆着半屋的麦子麻袋,土炕就在门口旁边,铺着个旧凉席,还有村长给的一床薄被子。那天干了一天活,我累得浑身酸疼,吃了晚饭洗了脚,躺炕上没一会儿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我迷迷糊糊觉得身边躺了个人,头发蹭得我脖子有点痒,我以为是二强放心不下我回来陪我了,伸手就往旁边摸,这一摸不要紧,摸到一把又粗又滑的黑辫子,跟麻花似的,又长又软,还带着一股子雪花膏的香味。

我当时吓得一激灵,瞬间就醒了,刚要喊人,就听见一道细细的女声在我耳边响起:“别喊,是我,春桃。”

我当时整个人都僵住了,动都不敢动。春桃是村长的闺女,比我小一岁,长得水灵,梳着两条又粗又黑的大辫子,是我们村好多小伙子偷偷喜欢的对象,我也不例外,平时见了她我都不敢抬头说话,她怎么会跑到偏房来,还躺在我旁边?

“你……你咋在这?”我声音都发颤,赶紧往炕边挪了挪,差点摔下去。

她在黑暗里笑了一声,声音轻轻的:“我爹说你一个人在偏房睡害怕,让我过来……不对,我是偷偷过来的,我有话跟你说。”

我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才看见她穿着件碎花布衫,两条大辫子搭在肩膀上,脸红红的,眼睛亮晶晶的,盯着我看,看得我脸发烫,心“咚咚”跳得快蹦出来了。

“你有啥话不能白天说啊?这大半夜的,让人看见了可不得了。”我压低声音说,心里又慌又甜,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跟姑娘挨这么近。

她往我这边挪了挪,手里攥着个布包,塞到我手里,说:“我知道你喜欢吃红薯干,这是我昨天晒的,特意给你留的。还有,上次你帮我家拉柴火,我还没谢谢你呢。”

我接过布包,里面的红薯干还带着点温度,我攥在手里,浑身都热乎起来了。上次春桃去山上捡柴火,背不动,刚好我路过,帮她背回了家,我都忘了这回事,没想到她还记得。

那天晚上我们俩就坐在炕上,小声说了半宿的话。她跟我说她不想读高中了,想在家学裁缝,以后开个裁缝铺。我跟她说我想跟着村里的工程队去城里盖房子,多赚点钱,以后把我家的土坯房换成砖房。她还跟我说,上次村里放电影,我站在她后面,给她让了个石头凳子,她都记着呢。

说到天快亮的时候,她才起身要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突然回头,塞给我一双她亲手纳的布鞋,鞋面上还绣了个小小的麦穗,跟我说“你干活费鞋,这个你穿着试试,合脚不”。说完她就推开门跑了,辫子甩得飞快,我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院子里,手里攥着那双布鞋,傻乐了半天。

从那之后,我干活更有劲了,每天都盼着能多在村长家待几天,能多见春桃几面。她也总偷偷给我送吃的,有时候是个煮鸡蛋,有时候是个菜团子,趁没人的时候塞给我,塞完就跑,脸红红的,特别好看。

我那时候想着,等我去城里干上一年,攒够了彩礼钱,就找媒人去村长家提亲,春桃这么好的姑娘,我得风风光光把她娶进门。

可没等我去城里,事就出了。我跟春桃在偏房说话的事,不知道被谁看见了,传得全村都是,说我半夜爬村长家闺女的窗户,耍流氓。村长气得不行,当天就把我赶出了他家,还放话说,要是我再敢跟春桃来往,就打断我的腿。

我去找春桃,想跟她一起跟村长说清楚,我们俩是真心的,可村长把她锁在家里,不让她出来,我站在村长家门口喊她,她在里面哭,我在外面站了一下午,最后被村长拿着棍子赶跑了。

没过多久,村长就把春桃嫁到了邻乡,听说对方是个供销社的售货员,家里条件好,给了不少彩礼。春桃出嫁那天,我躲在村头的老槐树下,看着接亲的拖拉机开走,她穿着红衣服,头上盖着红盖头,我看不见她的脸,只看见她的大辫子从红盖头下面露出来,跟那天晚上我摸到的一样,又粗又黑。我站在树底下,哭了大半天,手里还攥着她给我纳的那双布鞋,一次都没舍得穿。

后来我就跟着工程队去城里干活了,拼命赚钱,没过几年就盖了砖房,也娶了媳妇,生了个闺女,日子过得还算顺当。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晚上,那根粗黑的辫子,还有春桃亮晶晶的眼睛。

2008年我回村参加我娘的寿宴,在村口碰见了春桃,她胖了点,头发剪短了,脸上有了皱纹,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看见我,笑了笑,跟我说“满仓,回来了?”,我点点头,问她过得好不好,她说挺好的,男人对她不错,儿子都上大学了。

那天我们站在村口说了会儿话,谁都没提当年的事,就像普通的老乡一样。临走的时候她跟我说,当年她出嫁的时候,把我给她写的信都埋在了老槐树下,现在也不知道还在不在。我笑着说,不用找了,记得就行。

现在我家里的柜子里,还放着那双她给我纳的布鞋,鞋面上的麦穗都磨得有点模糊了,我媳妇问我是谁纳的,我说是以前一个老乡给的,没多说。不是我瞒着她,就是觉得,那是我年轻时候最珍贵的念想,没必要拿出来说。

我身边好多人总说,年轻时候的感情都是闹着玩的,不作数,可我知道不是的。那个时候的喜欢,是真的,心里的疼也是真的,那个愿意大半夜跑到偏房跟你说半宿话的姑娘,是真的值得记一辈子的。

前阵子我儿子跟我说,他跟女朋友谈恋爱,女方家里不同意,他想放弃。我把那双布鞋拿给他看,跟他说“要是真喜欢,就别轻易放弃,不然等你老了,想起来都后悔。我当年就是太怂了,要是敢再硬气点,说不定就不一样了。”

人这一辈子啊,能遇到个真心喜欢的人不容易,别管别人说啥,别管有啥困难,都得试着争一争,哪怕最后没成,至少不后悔。

现在听说春桃跟着儿子去城里住了,日子过得挺好,我也就放心了。

有些回忆,藏在心里一辈子,就够了。不用重来,能遇见,就已经是福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