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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徐瑞希亲自到场聆听。她在受访时难掩失望之情,坦言自去年循党内程序申诉以来,心情十分沉重。她回忆道,当初许多支持者是因为向往“新政治”才加入民众党(台湾地区),期待一个更民主、透明的政党运作模式。

她在申诉过程中却遭遇了各种抹黑,有人指责她是为了“争取不分区名次利益”,将政治职位视为交换条件。徐瑞希透露,早在去年2月她就尝试申诉,却发现当时民众党(台湾地区)根本没有依照《政党法》建立应有的仲裁机制,直到同年10月才勉强成立。

“希望藉由本案凸显民众党(台湾地区)应落实《政党法》的民主运作原则。”徐瑞希语重心长地表示,唯有建构完善的程序与法律,民众党(台湾地区)才能成为真正有制度的政党,而不是被外界诟病的“一人政党”。

徐瑞希曾因在不分区民意代表名单中仍具备公视董事身份而引发争议,随后辞去相关职务。此次官司胜诉,虽然在法律上保住了党籍,但在政治上,她与黄珊珊及民众党(台湾地区)中央的裂痕已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