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00后律师的一条帖子,在社交平台上引起了不小的动静。
他以个人名义起诉上海迪士尼,状告的是一块告示牌。迪士尼方面提出和解方案,他拒绝了。事情被曝光后,很多人觉得解气——终于有人站出来公开叫板“怪兽级”的法务天团了。这位律师的名字叫孙永辰。4月23日,他接受了记者采访,第一次系统地讲述了整个事情的始末。
起因:一块告示牌,写着“进入即代表同意被全世界商用”
今年早些时候,25岁的孙永辰和大多数普通游客一样,带着好心情走进了爆火的“疯狂动物城”园区。眼前的热闹氛围很不错,但快乐还没持续多久,就被入口处一块“告示牌”浇了盆冷水。
园区当天的告示牌白纸黑字写了一段话:今日园区会进行拍摄活动,你只要进了这个区域,就代表自愿把你的肖像、声音,在全球范围内授权给迪士尼,用于他们的节目制作和商业宣传。
作为一个刚拿到律师执业证书不久的“新兵”,孙永辰一眼就嗅出了这句话的不对劲:凭什么?自己花了钱进来玩,什么时候就必须义务“献脸”了?
看到告示后,孙永辰立刻找到工作人员进行反馈,非常直接地指出了两个核心法律矛盾:这种靠一块告示牌就单方面征集授权的行为,属于典型的 “格式条款” ,既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又减轻了经营者自身的责任,对游客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应当认定为无效。
面对他的据理力争,迪士尼工作人员的态度很明确——“拍摄计划肯定不能改”,如果游客觉得不合理,可以选择不进疯狂动物城。
破壁:沟通无果投诉碰壁,一纸诉状启动车轮战
沟通无果后,孙永辰继续向官方渠道投诉,去游客中心反映情况。之后他确实等来了迪士尼的回复电话,但结果依旧令人皱眉——客服全程只是机械记录意见、表示会反馈,但关于“格式条款”是否不合理、如何保障游客的肖像权等核心法律追问,对方全程回避,始终不正面作答。
维权遇到瓶颈后,孙永辰毅然回到岗位上冷静筹备。2026年1月,他正式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诉讼请求非常纯粹:请求法院确认迪士尼园方关于“默示授权肖像拍摄”的告示牌格式条款无效。
面对这位初出茅庐的实习律师一纸诉状,迪士尼的法务团队动作相当敏捷——迅速打通他的电话,并提出“和解方案”,核心意图是用经济条件来“摆平”这个个人纠纷。
但这位律师有着年轻人特有的执拗,干脆了当地拒绝了。在他看来,迪士尼的和解方式纯属资本思维——“只是想花钱解决问题”,而不是把不合理的商业行为进行合规整改。
硬刚:七小时车轮战,这个年轻人为何如此坚持?
拒绝和解之后,双方交锋进入白热化,一场苦战正式拉开。截至目前,法院已经组织过共计两次开庭审理。据相关报道披露的时间线来看,第一次是3月9日,第二次则是 4月8日。该案别看事实似乎不复杂,但两次开庭合计总时长达到了令人咋舌的7小时。面对迪士尼千锤百炼的法务天团,一个刚单枪匹马进场的年轻辩护者,显然是把这7小时熬到了极致。
事后很多人好奇,为一个存在了好几年的“商业惯例”这么拼,究竟值得吗?在孙永辰自己的发帖中,他给出了一条非常有温度的现实回应:他承认单个消费者拿庞大体量的格式条款没有办法,但他同样坚信——这种看似只能自诉的“私益诉讼”,背后凝聚的是公共利益。他说逻辑很简单,只要法院判决条款无效,那意味着受益的不只是孙永辰一个人,而是未来每一名可能遭遇完全相同境地的消费者。这就是“撕开口子让更多人获益”的大学生式思辨。
他在回应中对自己为何直面强权有着非常清醒的剖析:“从法理和情理上与虎谋皮,是能站住脚的。”真正让他敢于宣战的底气,除了法律实体的支撑,还有评论区里上万名用户的情感支持。“消费者的心里是有杆秤的,公义自在人心。”就算最后的判决结果充满了不可控,他也认为只要法庭最终公开认定了这份“默示授权”的界限,就已经对广大消费者完成了不可替代的信号意义。
追问:为什么在这件事上反复死磕?
其实孙永辰对抗大型企业的思路,跟五年前同样是状告迪士尼“禁止自带饮食条款”的女大学生王洁莹形成了一点跨越时空的呼应。这位学姐当年以“一己之力”打破了乐园不准带吃的门槛,孙永辰如今则想从商业展拍的逻辑里,挖出所谓“进园拍摄无条件献肖像权”的商业逻辑是否正当。
“只要是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制定‘免责牌’让消费者被迫接受的条款,就并非免死金牌。”这是他在回应时点出的中心立场。他反复提醒消费者:消费者的所有同意和许可权必须建立在“真实、自愿、知情、明确”的四道防线之上,而不能构建在商家单方面偷换概念的“默示同意”上。
迪士尼法务强大,这是全世界公认的。有不少网友直白提问:一个小律师,真能撬动这个庞大的法务宇宙吗?他的回应依旧豁达——勇敢是对每一个不公待遇说不的人起码的良知。即便本案在7月判决产生巨大变数,他也要说:“该案本身已具备不可撼动的社会价值。”好一条打破蛋壳裂痕重见光明的鲶鱼。
不管最后法院如何判决,都想给这个小律师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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