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织密扎牢生育养育保障网,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基本医保资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推出重磅惠民新政,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实施连续三年财政全额资助参保,全面筑牢新生儿医疗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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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孕期和新生儿健康科普活动现场

新政明确,自2026年1月1日0时起,凡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新生儿,在0-3周岁期间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财政全额资助,实现“个人零缴费、医保全覆盖”,切实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让新生儿“落地即保、全程受保”。

在补助对象上,政策精准聚焦2026年1月1日0时以后出生、具备我省户籍并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目标群体。补助标准严格按照每年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执行,对文件印发前已自行参保缴费且符合资助条件的新生儿,由参保地医保部门足额退还个人已缴费用,保障群众权益不受任何影响,同时明确资助政策不得重复享受,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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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出生的婴儿

在经办服务上,我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新生儿参保登记全流程,全力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站式集成办理。新生儿监护人凭新生儿户籍即可便捷办理医保参保登记,同步实现医保参保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业务联办,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明确待遇享受规则,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的,医疗费用报销追溯至出生之日;超过90天办理的,仍可享受财政全额资助,待遇按照我省医保相关规定执行,全方位保障新生儿就医需求。

在资金保障方面,新生儿参保补助资金依据当年实际资助人数和个人缴费标准核算,实行省、市县财政分级分担机制。其中,省与享受均衡性转移支付市县按7:3比例分担,省与其他市县按6:4比例分担,农垦、森工系统参保新生儿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资金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方式及时下达,确保政策平稳落地、资金足额到位。

下一步,我省将建立健全新生儿医保资助长效机制,压实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工作责任,强化政策精准宣传解读,持续优化下沉式便民服务,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省医保局将牵头建立定期调度、跟踪问效机制,动态监测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以暖心医保服务护航龙江新生儿健康成长。

黑龙江新生儿医保资助政策办理全流程

一、先确认:哪些宝宝能享受全额资助

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2026年1月1日0时及以后出生;

2.已办理黑龙江省户籍,按规定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条件的新生儿,0-3周岁连续三个参保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全免,无需家庭承担任何费用。

二、备材料:极简资料即可办理

监护人仅需准备两类核心材料:

1.新生儿户口簿(完成落户后);

2.监护人本人身份证。

无需额外提交复杂证明,真正实现“少材料、快办理”。

三、选渠道:线上线下均可便捷办理

线上:“足不出户办”(推荐首选)

龙易办APP/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后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勾选医保参保登记,按提示上传材料完成办理,同步集成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联办服务。

医保官方渠道:通过“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各地医保公众号,进入医保网办板块,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业务。

线下:“就近便捷办”

居住地社区、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

就近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助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站。

监护人携带材料现场提交,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快速办结。

四、分时效:不同办理时间待遇不同

最佳办理期:出生90天内办理

完成参保登记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疗费用,即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不设待遇等待期,全程享受医保保障。

出生超90天办理

个人缴费仍由财政全额资助,待遇按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相关规定正常执行,保障不打折、福利不减少。

五、特殊情况:已缴费宝宝可全额退费

新政印发前,符合资助条件但家长已自行缴纳医保费用的新生儿,由参保地医保部门对已缴个人费用全额退还,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宝宝医保权益不受任何影响。

六、划重点:这些事项要记牢

资助政策仅限连续三个参保年度(0-3周岁),不得重复享受;

全程无需家长缴纳任何个人费用,财政全额兜底;

办理全程“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业务联办精简流程;

全省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各级部门协同保障政策落地。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优化新生儿医保经办服务,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做好政策精准宣传解读,以更便捷的服务、更暖心的举措,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用医保守护龙江新生儿健康成长。

  • 记者:李美时;摄影:李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