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淑芬,今年六十三了。退休后在家闲得发慌,前年让闺女给我报了老年大学,学书法。没想到书法没练出啥名堂,倒在那儿认识了一个人,闹出一段事儿来。

今天就跟你们说说这段事儿,挺有意思的。

老年大学里什么人都有,最多的就是退休老头老太太。我们书法班二十多个人,大半是退休的。我旁边坐了一个男的,姓陈,叫他老陈吧。老陈六十七,退休前是个什么单位的小领导,现在拿七八千退休金,一个人住一套三居室,老伴儿走了五六年了。他这人长得一般,秃顶,肚子不小,但会说话,嘴甜,见人就笑,人缘挺好。

一开始我俩就是普通同学。他坐我旁边,有时候借个墨水,问问作业,闲扯几句。后来熟了,下课以后有时候一起去吃早点,他请客,我说不用他非请,也不贵,一碗豆浆两根油条的事儿。

就这么处了大半年,我觉着这老陈人不错,挺热心的,就是有时候说话没分寸。有一回上课,他递给我一张纸条,我打开一看,上头写着一行字:“咱俩搭伙过日子呗?”

我当时差点没笑出声,都什么年代了还传纸条?我看了他一眼,他冲我嘿嘿笑,我也没当回事,把纸条揣兜里了。

回去以后我想了想,老陈这人吧,条件还行,人也不讨厌,但搭伙过日子这事不是儿戏,不能因为他写了一张纸条我就答应。我有房子有退休金,儿女都成家了,我一个人过得好好的,犯不着随便找个人凑合。要找就得找个合适的,不合适的凑合两天还得散,折腾不起。

我没回复他,也没拒绝,就是装作没那回事。

老陈不死心,又提了好几回,有一回下课还专门请我吃饭,正经八百地说了一次。他说他一个人过了五六年,做饭洗衣裳都会,但就是觉得家里空,想找个人说说话。他说他看上我了,觉得我这人实在,不矫情,跟我在一起舒服。

我说:“老陈,你说的我都知道。但搭伙过日子不是嘴上说说就行的,咱俩这个年纪,都不是十八岁了,不能头脑一热就搬一块堆儿住。你要是真想跟我过,得答应我几个条件。”

他说行,你说。

我说我的条件不多,就四条。你要能做到,咱就试试。做不到,咱就还是同学,谁也别耽误谁。

第一个条件,是钱的事。

我跟老陈说得很清楚。我不图你的钱,你也别图我的钱。咱俩各人有各人的房子,各人有各人的退休金。住在一起以后,生活费平摊,一人一半,谁也别占谁便宜。大钱,比如看病、买药、给儿女、出去玩这些,各花各的,不搅和在一起。逢年过节,各自给各自的孙辈包红包,谁也不用替谁出。如果有一方先走了,遗产归各自的孩子,跟对方没关系,不产生任何纠纷。

老陈听了,说:“你这算得也太清楚了吧?”

我说:“就是因为要在一起过,才要算清楚。算不清楚的,迟早出矛盾。咱俩这个年纪,经不起折腾了。你把丑话说在前头,以后就没什么可吵的了。”

他想了一会儿,点了头。

第二个条件,是规矩的事。

我说,住在一起以后,不领证。不是我不信任你,是到了咱们这个岁数,领证太麻烦了,牵扯到房子、存款、儿女,说不清楚。搭伙就是搭伙,住在一起,互相照应,哪天觉得不合适了,好说好散,不伤筋动骨。还有,别动不动就把儿女扯进来。你的事你管,我的事我管,各自处理好各自的儿女,别让对方为难。如果儿女不同意,咱俩就别勉强,趁早拉倒。

老陈这回没犹豫,说:“行,不领证就不领证,我也不想那么麻烦。”

第三个条件,是家务活的事。

我说,我不是你请的保姆,你也不是我的长工。做饭、洗碗、洗衣裳、拖地,这些活儿咱俩分工干。你会做饭就做,我会洗碗就洗。谁有空谁多做点,但不能让一个人全包。你要是想找个人伺候你,那你找错人了。我这个人脾气不好,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跟我耍心眼我就翻脸。

老陈笑了,说:“你脾气不好我早就看出来了,我就喜欢脾气大的,好打交道。”

我说:“你别跟我贫,你记住了就行。”

第四个条件,我犹豫了一下才说出口,但最后还是说了。

我说,咱俩住在一起,就是搭伙过日子,不光是吃饭说话,也包括睡觉的事。但我得把话说清楚——我不勉强你,你也别勉强我。哪天我不想,你不能硬来,更不能因为这种事发脾气。我这个人在这事上很传统,你要是拿这事笑话我,或者在别人跟前乱说,我立马走人,没得商量。

老陈听完,这回没笑,认真地点了点头。他说:“淑芬,你放心,我不是那样的人。咱们都这个岁数了,能好好过日子就行,别的都不重要。”

我说:“你记住你说的话就行。”

老陈当时答应了,我让他回去再好好想想,别头脑一热就点头,想清楚了再来找我。他说不用想了,他都想了大半年了。

我说那行,你先回去跟儿女说一声,他们要是同意咱就继续,不同意你也别瞒我。

第二天老陈打电话来,说他闺女不同意。他闺女在电话里问他:“爸,你找谁不好,找个在老年大学认识的?你知道人家底细吗?你知道人家图你什么吗?”

老陈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我一点都没生气。我跟他说,你闺女说得对,她担心你也是正常的,你别跟她吵,回去好好跟她说。我说老陈,我不急,你也别急,你先把你家里的事理顺了,咱再说咱的事。

老陈挺感动的,说淑芬你咋这么好说话。

我说我不是好说话,我是到了这个岁数,什么事都见过。年轻人的反对不可怕,可怕的是偷偷摸摸背着他们过日子,最后闹得鸡飞狗跳。咱要想在一起,就光明正大的,谁也不偷偷摸摸。

过了两个礼拜,老陈又打电话来,说他闺女同意了。他说他把我的话一句一句跟他闺女说了,跟她说我们不领证、经济分开、家务分摊、不勉强。他闺女听完沉默了半天,最后说了一句:“这个阿姨好像是个明白人,爸你自己看着办吧。”

老陈说这话的时候挺高兴,我也挺高兴。不是为了别的,是为了他闺女那三个字——“明白人”。我活了六十三年了,最怕的不是别人说我不好,是怕别人说我不讲理。我能被一个人家的闺女说成“明白人”,这就够了。

后来呢?后来我们在一起住了。不是住他家,也不是住我家,是在两个小区中间租了一套小房子,房租一人一半。我俩各自的房子都空着,留给孩子以后用。住在一起以后的日子,怎么说呢,没有我想的那么好,也没有别人想的那么差。

老陈这个人,说话算话。生活费一人一半,每个月一号他把钱转到我的卡上,从来不拖。家务活他也干,他做饭我就洗碗,我洗衣裳他就拖地,配合得还行。有时候他懒,不想动,我就多做点,不跟他计较。他也有主动的时候,看我累了就去倒杯水,给我捏捏肩膀。

至于睡觉的事,他也没勉强过我。有时候我想他就过来,不想他就回自己屋。后来干脆买了两个单人床并排放,一人一床被子,方便。

我们俩在一起住了大半年了,没吵过架,不是没矛盾,是有矛盾了坐下来商量着解决。他这个人有个好处,不记仇,今天吵了明天就忘,我不理他还凑过来逗我笑。我拿他没办法。

我闺女问我,妈,你觉着陈叔这个人咋样?我说还行。我闺女说还行是啥意思?我说就是没发现他有啥大毛病。我闺女说那你们能过多久?我说谁知道呢,能过多久过多久,过不到一块堆儿了就散,谁也不欠谁。

这就是我的想法。我们这个岁数的人,找老伴不是为了浪漫,是为了踏踏实实过日子。什么叫踏实?就是把丑话说在前头,把规矩立在前头,不图对方的钱,不当对方的保姆,不勉强对方,不瞒着儿女。能做到这几点,日子就能过。做不到,趁早别凑合。

至于我和老陈能过多久,我也不知道。也许一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但不管能过多久,至少现在,我觉得我这几个条件说得值。

因为有这些条件在前头,我才敢放心地跟一个认识不到一年的人住在一起。不是因为我胆子大,是因为我知道,就算有一天过不下去了,我也不吃亏,不后悔。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