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在现代文明社会中,是突破人性底线、令人发指的滔天恶行,是文明与野蛮最清晰的分界线。可在《水浒传》所描绘的乱世绿林之中,这一泯灭人性的行径却屡见不鲜,甚至被一众占山为王的匪类视作彰显凶狠、震慑他人的“好汉行径”,成为江湖丛林法则里最血腥、最丑陋的注脚。

这一情节设定并非施耐庵凭空杜撰,而是有着真实的历史痕迹可循。宋史中曾明确记载,宋军在湖南平叛之时,便有过以人为食的记载:“处耘释所俘体肥者数十人,令左右分啖之,黥其少健者,令先入朗州。会暮,宿砦中,迟明,延钊大军继至。黥者先入城言,被擒者悉为大军所啖,朗人大惧,纵火焚城而溃。”彼时宋军吃人,本质上是一种残酷的战略心理战,以极端残忍的手段瓦解敌军斗志。而到了《水浒传》的文学世界里,那些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所谓好汉,吃人则多是为了立住凶狠人设,让周遭之人闻风丧胆,更有甚者,只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发泄心中愤恨,将人命视作草芥,随意屠戮吞食。

无论出于何种缘由,食人之举都彻底抛弃了人性良知,沾满了血腥与罪恶,绝非“替天行道”的正义之举,而是实打实的恶魔行径。今天,我们就循着原著文字,逐一细数书中明确记载、有吃人经历的三十七位食人魔头,揭开梁山绿林光鲜名号背后,最黑暗、最残忍的真相。

一、独狼式食人:随性作恶的嗜血凶徒

  • 黑旋风李逵

李逵上应天杀星,人如其号,天生带着一股嗜血残暴的戾气,是梁山好汉中最典型的杀人狂魔。他视人命如草芥,上阵杀敌时凶狠癫狂,杀到性起之时,不分敌我,连自家士卒都挥刀乱砍,以至于他带着鲍旭、项充、李衮冲阵时,梁山军士无人敢紧随其后,生怕沦为他刀下亡魂。攻城掠地、街巷混战之时,他更是不分敌军将士还是无辜百姓,一概砍杀,所到之处血流成河,全然没有半分怜悯之心,当真不负“天杀”的凶名。

对人命毫无敬畏之心,吃人肉对李逵而言,自然也成了稀松平常之事,他的食人行径,在书中有两处极为典型的记载。其一便是骇人听闻的“炭烤李鬼”。李逵回乡接母途中,偶遇冒用自己名号打家劫舍的李鬼,起初李鬼谎称家中有九十岁老母需要奉养,触动了李逵心中仅存的一丝孝心,他不仅放过李鬼,还赠予银两,劝其改邪归正。可转头李逵便借宿李鬼家中,亲眼目睹这对夫妻忘恩负义,密谋加害自己、抢夺财物。怒火中烧的李逵当即斩杀李鬼,本想就地吃饭充饥,却发现无菜下饭,看着身旁李鬼的尸体,他竟毫无惧色,直言“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随即拔刀割下李鬼腿上的两块鲜肉,就着炭火烤熟,大快朵颐,吃得心安理得,其残忍冷血,令人不寒而栗。

其二则是江州白龙庙聚餐,活剐黄文炳。李逵亲手持刀,从黄文炳大腿上一块块割下鲜肉,炭火炙烤后分给众人下酒,最后更是开膛破肚,取出心肝做成醒酒汤,全程麻木凶残,将食人之举视作寻常宴饮,彻底沦为没有人性的杀戮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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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眼狻猊邓飞

邓飞在梁山一百单八将中,只是一个毫无存在感的龙套角色,戏份寥寥,可他的食人癖好,却堪称水浒独一份。书中对他的描述极为直白,早年在饮马川落草时,便称他“因生肉吃得多了,以致双目赤红,故而得了火眼狻猊的诨号”,起初只当他是爱吃生肉的怪癖,可施耐庵在后续赞诗中直接点明:“多餐人肉双睛赤,火眼狻猊是邓飞”。

一语道破真相,邓飞常年食用的生肉,根本不是禽兽之肉,而是实打实的人肉!在整部古典小说中,生吃人肉、以此为癖的角色屈指可数,邓飞便是其中之一,他常年吞食人肉,以至于双目赤红,早已被嗜血之性侵蚀,是潜藏在梁山之中,深藏不露的食人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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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霸王周通

周通的吃人经历,书中并未有具体的情节描写,却通过赞诗直接坐实了他的魔头身份:“缨枪对对,围遮定吃人心肝的小魔王;哨棒双双,簇捧着不养爹娘的真太岁。”

在水浒的绿林世界里,吃人本就是山头匪类常见的恶行,这句赞诗绝非凭空污蔑,而是对周通日常行径的真实写照。他占据桃花山,平日里打家劫舍,没少劫掠过往行人,取人心肝做醒酒汤,或是直接烹食人肉,是实打实的吃人心肝的小魔王,只是行事不如李逵张扬,才少有人留意其残忍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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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头惯犯:以食人为常的匪类团伙

  • 清风山三废:燕顺、王英、郑天寿

清风山三位头领,锦毛虎燕顺、矮脚虎王英、白面郎君郑天寿,三人武艺低微、本事平平,燕顺被枪法平常的张清数合击败,王英被扈三娘十余合生擒,郑天寿更是与王英实力相当,三人堪称绿林草寇中的“三废”。可论及凶狠残忍,三人却堪称一绝,做事毫无底线,恶贯满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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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本是押货镖师,却见财起意,监守自盗、杀人越货,落草后更是色欲熏心,肆意祸害良家女子,扈三娘被迫嫁给他,成为无数读者心中的意难平。而三人最令人发指的,便是常年以人心肝做醒酒汤,将劫掠路人、食人血肉当成家常便饭。

宋江路过清风山时,不慎被喽啰擒获,当即就要被开膛取心做醒酒汤。书中对这一情节的描写,尽显三人的食人经验:小喽啰先用冷水泼洒宋江胸口,只因“人的心肝都是热血裹着,用冷水泼了之后快速开膛取出,才脆生好吃”。一套流程娴熟至极,手段残忍至极,足以证明这三人不知残害了多少过往路人,早已是惯犯中的惯犯,若不是宋江自报姓名,险些就成了三人的盘中餐。

邓龙是水浒中极易被忽略的小角色,他是鲁智深、杨志占据二龙山之前的山寨大当家,虽未加入梁山,却也是个恶名昭彰的食人魔头。

当时曹正设计,假意擒住鲁智深献给邓龙,以此骗取二龙山关门。邓龙信以为真,大喜过望之下,当即下令将鲁智深开膛取心,做醒酒汤下酒。这一脱口而出的指令,没有丝毫犹豫,足以看出他平日里早已习惯了食人之举,不知有多少江湖好汉、过往客商,惨死在他的刀下,沦为山寨的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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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湖四杰:费保、倪云、卜青、狄成

赤须龙费保、卷毛虎倪云、太湖蛟卜青、瘦脸熊狄成,四人隐居太湖榆柳庄,看似是江湖隐士,实则也是嗜血的绿林匪类。

梁山南征方腊之时,李俊带着童威、童猛探哨,误入榆柳庄被四人擒获。刚被拿下,狄成立刻向头领费保建言,直接将三人斩杀,取心肝下酒。这番提议轻描淡写,毫无违和感,足以证明四人常年混迹绿林,吃人肉、用心肝做下酒菜早已是常态,只是后来得知李俊等人身份,双方化敌为友,才避免了一场食人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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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体食人:白龙庙血腥盛宴的三十位魔头

江州劫法场救下宋江、戴宗后,梁山众人在白龙庙完成小聚会,随后众人杀回无为军,活捉了陷害宋江的黄文炳,就此上演了水浒中最骇人听闻的集体食人盛宴。

这场盛宴的“食材”,便是被百姓称作“黄蜂刺”的黄文炳。宋江本想将其快速斩杀,可李逵却提议将其凌迟割肉,烤食下酒,一众好汉纷纷附和,全然没有半分人性良知。最终李逵持刀,将黄文炳活活凌迟,割下鲜肉炭火炙烤,分给在场众人下酒,最后取出心肝,做成醒酒汤,供众人分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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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集体食人,足足有三十位头领参与,除去前文已经提及的李逵、燕顺、王英、郑天寿四人,剩余二十六人分别是:晁盖、宋江、戴宗、花荣、黄信、吕方、郭盛、刘唐、杜迁、宋万、朱贵、石勇、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白胜、张横、穆弘、穆春、薛永、李俊、李立、童威、童猛、张顺、侯健。

这三十人,围坐在一起,分食同类,把酒言欢,将一场血腥的食人暴行,当成了庆祝胜利的宴饮,彻底抛弃了人性底线,沦为不折不扣的食人恶魔。他们或是梁山元老,或是后来投奔的好汉,平日里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可在这一刻,尽显野蛮残忍的本性,所谓的侠义,在这场人肉盛宴面前,碎得彻彻底底。

四、黑店屠夫:杀人卖肉的嗜血商贩

除了占山为王的匪类,水浒中还有一群以开黑店为生,专门杀人越货、贩卖人肉的屠夫,他们虽未直接描写主动食人,却常年经手人肉,双手沾满鲜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李立、朱贵、张青、孙二娘四人。

催命判官李立在揭阳岭开黑店,常年用蒙汗药麻翻过往客商,杀人劫财后,将尸体肢解,或卖或用,手段残忍至极;旱地忽律朱贵作为梁山早期眼线,在梁山脚下开酒店,同样是杀人越货,将遇害者精肉做成肉干,肥肉煎油点灯,彻底榨干受害者的最后一丝价值;而大树十字坡的张青、孙二娘夫妇,更是水浒中最有名的人肉黑店店主,二人在酒菜中下蒙汗药,谋害往来客商,杀人越货之后,将尸体肢解拆解,大块肉冒充黄牛肉售卖,零碎肉则做成包子馅料,公然贩卖人肉,多年来残害生灵无数。

虽说原著未明确记载四人亲口食用人肉,但他们常年以人肉为商品,谋财害命,早已与食人恶魔无异,是乱世之中,藏在市井里的嗜血屠夫。

至此,《水浒传》中明确有吃人经历、或常年从事人肉买卖的三十七位魔头全部集齐,他们分别是:李逵、邓飞、周通、燕顺、王英、郑天寿、邓龙、费保、倪云、卜青、狄成、李立、朱贵、张青、孙二娘,以及白龙庙食人盛宴中剩余的二十六位头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