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施春风在记者会上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其中拟监狱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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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春风(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摄)

作为我国刑事执行领域的重要法律,这也是监狱法时隔31年首次大修,施春风也介绍了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刑罚权力运行方面,修订草案的亮点。

施春风说,监狱法修订草案积极适应监狱管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总结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狱工作成熟经验和做法,为有效惩罚和改造罪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法治保障,保障监狱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刑罚执行方面,监狱法修订草案作了一些完善。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包括加强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的执行工作和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工作的检察监督等,保障刑罚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进行。

二是增加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定,以适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需要。

三是加强对监狱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如增加规定警务督察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等。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余沁媛

编辑郭宇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