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培训中心
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第一期)
2026年招生简章
一、沈阳药科大学简介
沈阳药科大学自1956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同时也是较早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学校获批辽宁省“国内一流”建设高校,药学、中药学两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
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药学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A”级,中药学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级。学校荟萃了众多优秀的专家学者,师资队伍雄厚,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的众多毕业生成为知名专家、企业家和优秀领导者。近年来,学校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武汉、南宁、济南、珠海等地开办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为企事业单位的医药工作者全面提升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反响,已成为医药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和继续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培训中心)简介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培训中心)成立于1958年,是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系统内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行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工作。此期培训地点为学校成都培训教学点,教学和生活设施完备,多年来秉持“服务监管、服务行业、服务发展”的宗旨,以教育培训为主业,以科研工作为基础,努力为提升监管能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培训中心围绕监管能力提升及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监管人员培训;围绕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围绕监管科学研究重点,积极开展药品监管政策理论及教育科学研究。同时,培训中心不断完善涵盖学科、课程、教材及师资队伍体系的教学体系建设,教育培训水平得到广泛认可。
三、拟招生专业及课程设置
(一)
拟招生专业
(二)
课程设置
(三)
特色课程
为适应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学校充分发挥师资优势,免费设置药品监管特色课程,解读最新政策法规、阐释监管重点、剖析行业前沿,为学员搭建交流平台。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
(二)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三年以上(含三年,即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国(境)外学位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从事医药行业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从业人员。
如对报名条件有疑问或有申请硕士学位等考虑,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详细了解。
五、研修班学习与结业
(一)预计开班时间:2026年7月(如有变化,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学习地点: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培训中心成都教学点(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祠大街19号附107号)。
(三)学习形式:为保证课程质量和学习效果,研修班原则上采取面授形式,由沈阳药科大学教师到培训中心现场授课交流。
(四)学习时长:每月集中授课一次(周六、周日全天),全部课程计划在一年半左右完成。
(五)考核:每门课程学习结束后,由授课教师组织课程考试。
(六)结业:所有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沈阳药科大学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
本期研修班计划招收50人左右,报名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报名流程如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A4复印);
2.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A4复印);
3.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的《沈阳药科大学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药学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第一期)学员登记表》(附件)4份,请先将word版发至邮箱scjjyxb@163.com,纸质版提交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学费缴纳
1.研修班学费:肆万元人民币(小写40000元)/每学员,入学注册前一次性缴齐,研修班一经开班,学员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不再办理退费。
2.缴费方式
个人缴费,按照“沈阳药科大学计财处”公众号缴费流程进行。
(三)报名确认
沈阳药科大学确认学员报名信息及学费缴纳情况后,开具沈阳药科大学事业单位收费收据。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电话:
李大千:18228009773
李应军:13981312257
陈淑敏:15884222410
课程咨询(沈阳药科大学)电话:
姚老师:024-43520700
附件信息
1.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培训中心 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第一期)2026年招生简章
2.沈阳药科大学、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药学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第一期)学员登记表
来源: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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