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海南全省将于5月1日12时起进入伏季休渔期,持续至8月16日12时,共计三个半月。

休渔范围为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对象涵盖除钓具外的所有在册捕捞渔船、规范管理的海洋渔船及配套捕捞辅助船。

要求所有休渔渔船须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或指定停泊点,定点停靠不得擅自移动,渔具须捆扎封存于船舱或上岸集中保管,严禁违规携带出海。钓具渔船鼓励自愿休渔,未休渔者须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不得为违法捕捞提供收购、运输或补给服务。

相关部门呼吁渔民严格遵守休渔规定,共同保护海洋资源与渔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