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集中发布4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永年、武安、邱县、曲周4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4家机构合计被罚745万元,多名责任人被警告、罚款,其中2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彰显严监管、强问责导向。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邯金罚决字〔2025〕1号):因贷前调查不审慎、贷款审查不严谨、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时任副主任李彦杰、时任公司业务一部经理马高方、时任公司业务二部经理杨志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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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邯金罚决字〔2025〕2号):因单一股东及关联方合计持股超5%且未履行核准程序、信贷资金被挪用、提供资料不真实,被罚款120万元;彭立中、石运增、国强、王天增、郝成杰5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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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邯金罚决字〔2025〕3号):因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备案审批、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分红,被罚款205万元;时任主任马敬涛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陈祥华、徐俊山、刘景春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理事长王义川、人力资源部经理李秀娥被警告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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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邯金罚决字〔2026〕1号):因贷前调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内控管理不到位、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70万元;时任理事长王义川、派遣制员工张帅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副主任魏强等3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2名部门经理被警告。本次处罚均实行机构与责任人双罚制,重点聚焦信贷管理、股权与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等农信机构高发风险领域,持续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与高管管理责任,督促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严守合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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