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4月24日上午,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渭南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度渭南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发布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
西部法治报、渭南日报、国际在线、环球网、陕西网渭南站、 渭南广播电视台、华商报·二三里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2025年工作“成绩单”
渭南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围绕“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人员专业化”目标,深化审判理念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创新司法保护举措,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全力护航渭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01件。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98件、刑事案件3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85件,结案率97.34%,案件审理质效居全省法院前列。管辖与结案分布方面,市中院受理31件、结案28件,结案率90.32%;大荔县法院承担集中管辖职责,受理570件、结案557件,结案率97.71%,高效承接基层知产审判任务。案件类型结构方面,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类纠纷占主导,共561件,占比93.34%,精准回应市场主体核心维权需求;知识产权合同类纠纷31件、不正当竞争类纠纷6件,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争议;商标类刑事案件3件,含假冒注册商标罪2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件,保持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专业队伍支撑方面,市中院与大荔县法院组建专职团队,配备知识产权审判员额法官7人、法官助理7人、书记员6人,实现“专人专审、专业办案”,为案件优质高效审理提供人力保障。
答记者问
西部法治报记者 王伟
问:刚才通报中提到渭南法院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主动前移司法服务端口,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答:秦创原是省委省政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战略平台,服务保障秦创原建设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我们的做法概括起来是“三个转变”:一是从“被动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我们制定出台了司法服务保障秦创原建设的专门意见,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司法服务的路径和重点。主动深入秦创原渭南农业创新谷创业孵化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走访调研,精准把握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司法需求,做到“需求在哪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从“事后救济”向“全周期护航”转变。我们推动构建“前端预防预警、中端依法护航、后端有效救济”的服务模式。前端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和风险排查,中端依法妥善处理涉创新成果的各类纠纷,后端通过裁判明确规则、引领预期,形成对创新全链条的司法保护。
三是从“个案裁判”向“规则引领”转变。通过审理涉秦创原企业的典型案件,明确权利边界和保护标准,以裁判规则引领创新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为创新主体提供稳定的法律预期。
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提升了创新主体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为秦创原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国际在线记者 赵璇
问:知识产权批量维权案件近年来较为多发,渭南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哪些做法和经验?
答:批量维权案件是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常见类型,主要集中在KTV音像作品、图片著作权、小商品商标等领域。这类案件数量较大、主体众多、诉求相似,如果逐案审理,既耗费司法资源,也不利于高效化解纠纷。我们的做法概括起来是“集约化审理、示范性裁判、多元化调解”。
一是推行集约化审理机制。对同一权利人提起的同类型批量案件,实行集中分案、集中排期、集中审理,避免多头处理带来的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提高审判效率。
二是运用“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模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明确裁判规则和赔偿标准。示范判决生效后,以判促调,引导其他同类案件当事人参照示范判决达成调解协议,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注重利益平衡。在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我们注意审查权利基础的真实性和维权行为的正当性,防止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等行为,努力在保护创新与维护市场秩序之间找到平衡点。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在保证裁判公正的前提下,有效缩短了批量案件的审理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渭南日报记者 杨晓妍
问:惩罚性赔偿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个热点话题,请问渭南法院在适用惩罚性赔偿方面有哪些实践和考虑?
答:惩罚性赔偿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其核心功能在于惩戒恶意侵权、震慑潜在侵权、有效救济权利人。民法典和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均对惩罚性赔偿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适用惩罚性赔偿时,我们坚持审慎、精准的原则,严格把握“主观故意”和“情节严重”两个法定要件。对于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依法提高判赔数额,充分体现惩罚性赔偿的惩戒功能和威慑效应。同时,我们注重赔偿数额与侵权行为的情节、后果、过错程度相适应,既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又避免赔偿数额畸高畸低,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可接受度。通过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我们传递了一个明确的司法信号:侵犯知识产权不仅要承担补偿性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惩罚性赔偿,侵权成本将远远高于守法成本。
渭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岳娜
问: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渭南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方面有哪些新的目标和打算?
答: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入新阶段的关键一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紧密对接“十五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加大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原创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完善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二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三合一”审判模式,深化“示范判决+类案调解”集约化审理机制,深入研究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司法保护路径,做好与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的衔接协调。三是提升审判质效。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用足用好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工具,确保权利依法救济、侵权依法惩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知识产权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凝聚保护合力。深化“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深度融合,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五是锻造专业队伍。健全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机制,注重培养既精通法律又了解技术前沿的复合型审判人才,为知识产权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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