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于4月27日至30日召开,届时将第三次审议监狱法修订草案。作为我国刑事执行领域的重要法律,这是监狱法时隔31年首次大修。今天(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施春风介绍了这次监狱法大修的相关情况。
进一步加强有关未成年罪犯心理矫治的规定
2025年9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监狱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修改。首先,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包括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及考核工作的监督等。
其次,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监狱管理活动。完善监狱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的规定,罪犯与亲属通话会见的规定,罪犯与其辩护律师会见的规定,罪犯离监探亲的规定等。增加规定,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公正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充分发挥减刑、假释在刑罚执行中的作用。
同时,进一步加强有关提升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质量方面的规定,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进一步加强有关未成年罪犯心理矫治的规定,完善有关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的衔接工作规定。
加强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减刑等工作的检察监督
施春风介绍,监狱法修订草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适应监狱管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总结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狱工作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为有效惩罚和改造罪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法治保障,保障监狱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刑罚执行方面,监狱法修订草案作了一些完善。比如,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包括加强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的执行工作和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工作的检察监督等,保障刑罚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进行。增加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定,以适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需要。加强对监狱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如增加规定警务督察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等。
完善监狱人民警察履职维权规定等意见已吸纳
施春风还介绍了监狱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的情况。据他介绍,全国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监狱法修改工作。本届以来,黄超、陈莉娜、邓辉、张强等全国人大代表领衔提出了相关议案,于宁杰代表参加了法工委在福建省的有关调研活动并提出了意见。
2025年9月12日至10月11日,修订草案二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在中国人大网共收到224人次提出的524条意见;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提交313条意见;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收到5位代表提出的33条意见建议,其中张荣华、齐秀敏代表均对监狱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出了10条以上的意见。
各方面意见主要包括:完善监狱法立法目的和监狱工作基本原则;完善监狱人民警察履职范围和法律责任;完善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等刑罚执行制度;完善监狱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情形;完善罪犯服刑期间的权利保障和教育改造内容等。
经研究,上海虹桥、山西杏花岭、新疆库车联系点关于增加规定促进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意见,西南政法大学联系点关于完善监狱人民警察履职维权规定的意见等,在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中已有所体现。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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