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福建三明永安市“男保安掌掴停车女司机”一事持续发酵。4月24日,媒体从永安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处了解到,涉事双方均有过错,案件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
据悉,当时正值学生放学及下班晚高峰,该企业门口未设置停车位,事发地不允许停放车辆。女车主将车辆停放在该公司门口的路面上,企业保安多次劝阻其驶离未果,随后双方发生争吵并进一步升级为肢体冲突。
冲突最终将如何处理,双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目前尚无定论。然而,个别好事网友竟用AI伪造出两人“拥抱”“接吻”“求婚”等所谓“和好”视频,令人反感。
恶搞不是幽默,恶搞、丑化是侵权。法律对于人格权的保护具有普遍性和刚性。尽管涉事双方在这起事件中都存在过错,但并不意味二者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可以被随意地剥夺或减损。
进一步讲,这些“拥抱”“接吻”“求婚”的画面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倘若被缺乏识别能力的网友转发传播,以讹传讹,势必会对涉事双方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的二次伤害。
由此联想到不少近期沸沸扬扬的AI侵权事件。知名演员王劲松被AI盗用形象生成视频用于诈骗,声音、口型完全看不出真假。素人博主“白菜汉服妆造”的容貌被AI短剧《桃花簪》擅自抓取复刻,“莫名其妙成了猥琐反派”。《哪吒2》太乙真人配音演员的声音被大量盗用,却因侵权主体多为未成年人、法律追责受阻等现实难题,至今无一例起诉成功。甚至有人公开兜售“AI生成色情擦边视频”的教程和“提示词”,号称仅凭一张图片,甚至几句话就可“手搓让自己满意的大尺度视频”。这些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伦理、触碰法律底线,也在毁掉真实,让网络生态变得乌烟瘴气。
技术中立无善恶,但人工智能时代的AI技术或许并不中立。某种程度上讲,它隐含着人类可能的偏见,使用的低门槛与弱约束也给“一键脱衣”“一键盗脸”等不法行为留有空间。技术客观存在的弱点也意味使用者在使用和传播AI生成内容时负有合理注意义务,不能将“AI生成”作为侵权“挡箭牌”。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相关法规正在完善,相继出台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多家平台近期也围绕AI生成不当内容及侵犯他人权益的问题发布治理举措,如发动用户通过举报渠道反馈违规内容。
努力之外,也要看到现有的制度设计与执行还存在许多待完善之处。立法层面看,目前还缺乏高位阶的统筹性法律来更有力地支撑被侵权人维权。而平台作为“守门人”,面对每日海量的生成内容,要在“维护创作者体验与平台流量”和“履行AI生成内容核验义务”之间取得平衡,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要从根源上治理AI乱象,建立起覆盖全链条的治理体系是关键。比如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承担源头标识义务,确保“隐形水印”可跨平台追溯和核验。压实内容发布平台实时核验义务和阻断传播责任。强化创作者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将罚款额度与违法所得挂钩,对恶意篡改标识、批量造假等行为加大惩处。
AI应用不可走偏,更不能沦为作恶的帮凶。一定要从制度上给创作者、平台及技术提供者划清责任边界,提高侵权成本,才能实现技术向善的初衷,人工智能才能走得更稳更长远。
作者|苏群超
编辑|魏晓敏
责编|陈立民
终审|刘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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