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群里又在流传一则律所分所脱离总部控制的“独立”决定,此外关于该律所总部负责人挪用“分所资金、律师提留费用、人员工资”的“投诉反映材料”也在网上公开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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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又一家全国连锁律所发生了暴雷事件。法律圈刚从盈科律所创始人梅向荣暴雷事件及其后续影响中还没反应过来,3月底的另一家全国性律所还发生了,北京总部人员与深圳分所管理人员因公章及财务U盾控制权爆发冲突,以至于报案请求警方介入维持秩序。

今年年初,官媒报道去确认,北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某于2025年12月初卷款疑似多达数亿元潜逃境外。这些钱,都是其在长达数年期间里,以家庭法律顾问、诉讼保全业务收益等名目,许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向数百名老年人吸收资金而得。很多受害者求助媒体,纷纷表达着各种不幸的遭遇。

此外,在律所内部,4月份,泉州一律所跟实习律师之间的劳动待遇及转所纠纷,也因为败诉的律师主任在微信群里的一句“白眼狼”评价遭到群内众律师的质疑和抨击,而热议出了圈外,被媒体进行了报道。由此,引发了青年律师合法权益保障与律所经济利益之间的争论。

律师转所之困今年引发关注的,还有北京一政法大学副教授,曾经号称成功代理了30多起无罪辩护案例,兼职律师近20年,公开发文表示,自己陷入了长达数年的律师费结算困难、转所受阻的困境。

“所有合同,一律不盖章,不给所函。”,“爱人罹患癌症,急需化疗费用”,“整整两年,他没有任何收入,向律所借款也不给借。”,要求转所却被律所“恶意”投诉,导致律师业务已经无法开展。

上述这些时不时爆出的热点之外,更有持续不断的发生媒体引用当事人陈述遭遇的方式,报道跟律所、律师因法律业务代理而发生的纠纷,越来越多的管理部门开始公布当地律所的当事人投诉量,更有一些律所因跟法律公司合作、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一些律所因涉嫌刑事案件被立案查处,一些律师因触犯刑事犯罪被公开注销了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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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而言,律师行业正在进入多事之秋。这样的“多事”,不仅来自当事人跟律师、律所的外部,更已经蔓延到了律所总部跟各地分所、律所跟律师、律所跟实习律师等全方位。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职业的设定,本应发挥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作用。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必须唯一具备的执业机构,本应发挥着“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的法定责任。

为何却没有发挥出以上法定的正人先正己的法治表率作用,反而屡屡因为内部矛盾、且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闹上了舆论热点呢?

有人认为,这些“瓜”之所以今年集中爆发,主要是因为律师行业自身运行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之前因为律师行业发展一直不错,近些年由于遭遇了行业性的寒冬,导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冲突没法掩盖了。

以上总结不无道理。发展是硬道理,只要能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就可以让大家暂时忽略了利益冲突,为了更远大的目标不计前嫌。可一旦遭遇到发展的瓶颈或困难,尤其是知道之前的发展模式和速度无以为继,人们就会开始在既有的利益圈子甚至是日渐缩小的圈子里争夺利益分配。矛盾由此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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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最近撰写的《果不其然:“白眼狼”事件翻车后,有律师出来警告实习律师了》一文后,有位律师口吻的网友持续性的对文章发表的异议,令语人君对今年以来律师圈不断暴雷的原因,有了更新的认识。

这位网友的留言中,犹如警告实习律师不要轻易起诉律所的律师持有的观点类似,一直在强调律所培养律师的不易,强调律所培养实习律师就是为了获利,强调没有产出效益今后谁还会接受和培养实习律师等等。

在这位律师看来,律所培养实习律师,就是奔着经济效益去的。法律规定的实习律师必须经过律所的培训,就是提供了律所可以获益的便利,律所为何不便利行事。

至于法律规定的,实习律师跟律所之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律所必须保障实习律师的劳动权益,律所在律师转所时必须提供便利等等,都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可以采取“规避”措施的。

这位网友的留言,引出的深层次问题是,律所设立的目的,究竟是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和监管,还是就是奔着营利目的而去的。如果设立律所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律所领导层甚至是律所负责人营利,那么,近些年律所的不断暴雷就可以很容易解释了。

如果律所的设立及发展,都是为了律所领导层、律所负责人赚钱为目的,可以预见的是,今后还有越来越多的律所会暴雷。

注:本文系微信公号“语人集法”同步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