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国庆前夕,我在中队担任排长时,接到了执行死刑的任务。虽然当战士时曾参与过类似任务,但亲自组织执行,却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不得不请经验丰富的老队长徐队长来指导。徐队长对这一套程序烂熟于心,在他的带领下,训练有条不紊地展开了。
我们练了两天。四人一组:两名架手、一名射手、一名副射手,再让一名新兵扮演“死刑犯”。老班长们捆人动作干净利落,不愧是看押中队出来的老班长,“死刑犯”很快被绑得结实实。接着,架手各抓一只胳膊,另一只手攥紧绳结——那绳子正好勒在脖子后方,食指还得抵住颈侧动脉。随后“犯人”被喝令跪下,射手用“五六式”半自动步枪顶住其后脑勺,副射手持枪立于侧旁。这套流程反复演练,生怕执行时出半点差错,影响任务的完成。因为犯人临死的时候,常常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
执行那天清晨,我带队伍来到看守所。死刑犯被逐个提出监室,经法院工作人员验明正身后,每人领到最后一餐:通常是一根火腿肠、一碗凉白开水。有人痛哭流涕,悔不当初;有人目光呆滞,面无表情;也有人强作镇定,脸上却毫无血色。时间一到,他们被卸去手铐、镣铐,五花大绑押上看守所大门外面的警车。一般情况下,一辆警车押一名死刑犯。
在去往刑场的路上,前导警车引路,后面除了押送死刑犯的警车,就是武警官兵的大解放车,战士们全副武装,每一名武警战士都荷枪实弹,长枪、短枪、机关枪。尤其是机关枪架在解放车的车头上,弹链上的子弹都看得清清楚楚。这种阵势对犯罪分子震慑非常大。告诫人们千万不能违法犯罪,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一路上风驰电掣、警报声声。确实起到了震慑犯罪的作用。
我坐在第一辆押解车上。负责这名死刑犯的是一班长,一位细致的老兵。上车后,他先是给死刑犯每条腿从大腿根、膝盖、脚脖子系上绳子,目的是防止死刑犯因为害怕大小便失禁,拉得到处都是,别人笑话他,给他留下最后的尊严。在车上一班长还劝死刑犯:“老哥,到刑场上老实点,痛痛快快的,既然判了死刑,不老实也没有用,免得再补上一枪。受罪的还是你。”死刑犯说:“好!班长。你放心吧,绝不给你们添麻烦。”老班长就是老班长,对即将执行死刑的死刑犯也不忘最后的人文关怀。
来到刑场,兄弟单位的战友们已经在外围警戒,法院的检察院的法医都已经就位。刑场设在一片临海的空地,三面围着矮山坡,中间是一片很大的平坦地。忽然,外围警戒的地方出现了骚乱。后来听管教干警说,是一名死刑犯的家属在那大哭大叫,往里面冲,想见最后一面。被公安干警武警战士及时制止。因为这几名死刑犯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最后现场指挥员喊道:“射手就位!”接着一声长哨响起。只听到“啪”的一声枪响,死刑犯全部趴在了地上,一切安静得只剩下风和海潮的声音。紧接着法警过来确认是否已经死亡。如果没有死亡,副射手将再补上一枪。直到死亡。这次副射手却没有派上用场。
回到中队后,徐队长说:“这次任务同志们完成的非常圆满”。
九八年以后,对死刑犯的处决由法警执行,这种执行方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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