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活这么大见过不少偷东西的,敢大庭广众之下在人家店门口,明目张胆抱了狗就走的,我还是头一回见。这事儿出在秦皇岛,现在全网都讨论疯了,偷狗的是个穿红衣白裤的大姐,光天化日动作流畅得不像话,狗主人找上门都死不认账,这操作直接给大伙看懵了。
狗主人万先生是当地一家海鲜店的老板,出事在4月22号的早上,他刚花大价钱买了只美卡犬,开车带往店里。怕狗闷在后备箱出问题,他特意一直把后备箱盖子掀着,哪想到就是这个无心之举,给了坏人可乘之机。
六点五十分左右,这个红衣大姐骑电动车来店里买海鲜,当时正是早高峰忙的时候,店里顾客挤得满满当当。大姐拿了装好的海鲜,连钱都没付,转身就往外走,发现没人追出来拦她,胆子一下子就大了,居然盯上了后备箱里的小狗。她一点都不慌,神态自若得就像抱自己家狗一样,把狗放到电动车上,转脸就骑车溜了,心理素质硬得让人惊讶。
大姐大概觉得自己干这事天衣无缝,完全没人察觉,哪想到店门口的监控,把她从头到尾的动作拍得一清二楚,连脸都拍得清清楚楚。更巧的是,附近快递站的工作人员,一眼就认出了她,身份根本藏不住。
一开始万先生也不想把事闹大,主动打电话联系大姐,让她把狗送回来就算了,结果大姐咬死了不承认,半句话都不认。万先生没办法只能报警,哪想到连公安局打过去的电话,大姐都直接不接,摆明了就是想把这狗占为己有。
这可不是什么几百块的普通土狗,万先生说,这只美卡犬是他花一万二千八百块买的,实打实价值过万。现在万先生态度特别坚决,说什么都不接受私了,就走法律程序,非要让大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不少网友看完这事都吐槽,活这么大见过顺手牵羊的,还是头一回见这么嚣张的顺手牵狗,真是开了眼。
说起来这位大姐真的是典型的法盲加侥幸心理,本来逃了买海鲜的钱没被抓,就滚起了侥幸的雪球。第一次跨底线没出事,就敢接着往深了跳,觉得自己这会儿运气正旺,老板忙着招呼客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她。她大概率还在心里给自己洗脑,这不叫偷,就是捡了个没人看的狗,谁让狗主人不看好呢?这种模糊物权的认知,真的害死人。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天上有卫星,路边有监控,人人都有能拍照的手机,整个社会早就织成了一张不漏的大网,还想着靠跑得快躲得掉,太天真了。还有很多人跟这位大姐一样有误区,觉得偷个活物跟偷钱包不一样,就算抱走了,没卖出去就不算犯罪,这真的是彻头彻尾的法盲思维。
在法律界定里,这只美卡犬就是万先生合法拥有的私人财产,价值过万已经达到了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跟偷了一万块现金没有任何区别。还有人觉得,警察找上门把狗还回去不就完了,那至于上纲上线?其实真不是这么算的。
盗窃罪的成立,从你把狗抱走、主观上想据为己有的那一刻就已经完成了。大姐被找上门之后死不认账,连警方电话都不接,这些都是量刑时从重处理的依据。她以为这是一场“抓不到我就是我赢”的游戏,实际上她碰的是法律的刚性红线,根本没有回头路可走。
更有意思的一点,大姐偷完狗根本没想着离开当地躲一躲,结果直接被附近的熟人认出来,这下真是想躲都躲不掉。她大概觉得,自己就是个普通的中年大姐,骑着电动车没什么辨识度,没人会特意关注她,哪想到这事一发酵,全网上下都记住了她这件红衣。
在现在这个大数据时代,任何人在公共场合的轨迹都是有迹可循的,买海鲜没付钱是一次记录,抱走狗是第二次记录,连逃跑路线都拍得清清楚楚,根本藏不住。她以为的天衣无缝,其实全是漏洞,这种自以为是的聪明,最后只会砸了自己的脚。
我特别能理解万先生为什么不肯私了,要是所有偷窃行为,只要最后把东西还回去就能抹平,那违法成本也太低了,说白了就是对守规矩的人不公平。这事说起来其实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一时的贪念,真的可能毁了自己一辈子。
对大姐来说,可能就是一瞬间看狗可爱动心了,想占为己有,可在法律这边,价值过万已经够得上判刑的标准,这就是自由和高墙的分界线。为了占一万多块的便宜,把自己的前途搭进去,还连累家人跟着丢人,全网都认识了你,这种名誉上的污点,一辈子都洗不掉,怎么算都是赔本的买卖。
咱们活在这个社会,信任都是互相的,别人开着后备箱不盖,是对社会治安的信任,不是给你留的占便宜的后门。看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第一反应就得是“这不是我的”,而不是“这没人管我可以拿”。守住心里那道底线,才能在太阳底下走得坦荡,任何想着钻规则空子、占别人便宜的人,最后会发现,那个坑其实都是给自己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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