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千龙网)
交管部门日前通报,今年一季度,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已致44人死亡,其中27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占比为61.4%。
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交管部门提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乘车人牢记并践行“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安全、文明骑行。
案例1
未戴安全头盔加重伤情
数据显示,尽管头盔佩戴率较去年有所上升,但不戴头盔仍是加重交通事故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1月7日,在顺义区火寺路,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车人由南向西左转时,与一辆直行的重型半挂货车相撞,骑车人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后经调查,骑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方未按规定让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根据世卫组织的报告,佩戴头盔可降低79%的严重脑损伤风险。”交管部门介绍,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速度骤降,身体会因惯性向其他方向甩出,头部位于摔倒方向人体“杠杆”最远端,承受的冲击力远大于身体,头部脑组织、五官、脑干等重要器官高度集中,发生事故撞击后的损伤往往更为严重。佩戴头盔能有效缓解发生事故时头部遭受的撞击力。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原来规定的“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调整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案例2
喝酒骑车失控撞路边身亡
2月20日晚,在丰台区二通路,一名骑车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路口后,没能保持顺直行驶,撞在便道路缘石上,骑车人当场死亡。后经检测,骑车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2mg,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酒精会麻痹或影响神经系统,令骑行者丧失判断力与操控力,导致反应速度下降,对车速、车距、路况判断以及对车辆的控制出现偏差,刹车、转向时动作迟缓、失误,极易失控摔倒。同时,醉酒状态下人体协调性也变差,发生事故时无法做出自我保护动作,加剧所受伤害。不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发生单方事故的概率都较高。
案例3
1月17日9时许,在丰台区龙和路,一辆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闯红灯通过路口,与由西向南右转的重型货车发生事故,造成骑车人当场身亡。后经调查,事发时骑车人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闯红灯车辆极易与按绿灯正常行驶车辆发生侧面碰撞交通事故。交管部门提醒,骑车不是儿戏,法规不可漠视,交通安全须臾不可放松。驾乘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严格遵守顺向通行、各行其道原则,不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不越线停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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