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律师以个人名义起诉上海迪士尼的帖文,在社交媒体平台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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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到发帖人孙永辰律师,向其了解到,2025年11月18日,他在上海迪士尼游玩时,发现疯狂动物城门口设置的通知牌称,园方会于该园区当日开放期间进行节目拍摄,游客进入即视为同意授权肖像及声音在全球范围内相关媒体平台被用于该次节目及其宣传。
“我当场向园区工作人员提出异议,指出该告示对游客不公平、不合理,商家的拍摄活动不应该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孙永辰表示。园区工作人员回应称,拍摄计划无法更改,园区已经告知,游客进入即代表同意接受拍摄并授权肖像、声音,不接受的游客可以离开该园区,前往园内其他区域游玩。
现场沟通无果后,孙永辰前往迪士尼游客服务中心投诉。后续他收到了迪士尼的回复电话,但对方仅简单记录其意见、表示会进行反馈,没有正面回应条款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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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永辰看来,游客已经为游玩项目、观赏演出支付了门票费用,并没有义务将肖像及声音无偿授权给迪士尼方面用于其自身的商业宣传。他认为:“该告示系格式条款,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免除迪士尼责任,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孙永辰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于2026年1月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上海迪士尼关于该拍摄授权的通知牌相关条款无效。
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相关条款无效
案件尚未作出判决
孙永辰介绍,他是一名25岁的新人律师,之前一直在实习,今年刚开始律师执业。2019年,孙永辰参加高考,而当年正好发生了“华政小王”诉上海迪士尼禁带食品入园一案,该案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后续推动上海迪士尼修改入园规则,允许游客自带食品入园。孙永辰回忆道:“当时就觉得法学生好厉害啊,不仅能用所学的知识解决问题,还能帮助到其他人。”
起诉状
据了解,孙永辰起诉上海迪士尼一案已于2026年3月9日、4月8日先后两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孙永辰坦言,即使最终判决结果未知,这场诉讼本身也已经具有重要意义,消费者的“同意”需要建立在真实、自愿、知情、明确的基础上,而非将消费者的正常游玩行为视为“默示同意”。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编辑丨胡元媛 实习生 杨晓蕊
一审丨胡元媛
二审丨袁隽永
三审丨丁兴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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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刷到我们的推文全凭缘分
拜托大家把三湘都市报“设为星标”
让我们的缘分更深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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