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时报
日前,浙江绍兴的应大妈因骑电动自行车导致脚部受伤,到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结果医生开错了一种口服药的剂量,一次2粒变成了一次21粒,应大妈遵医嘱在一天内服用了42粒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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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教科影视频道《小强热线》报道,应大妈反映称,3月11日,她被电动车压到脚部,到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医生开具了一款口服胶囊,用量为一日4次,每次21粒。药房工作人员面对她的询问,表示按照医生说的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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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就诊后,应大妈分两次共吃了42粒胶囊,吃完后“非常难受,想吐”,第二天觉得人发飘、口渴、眼睛花、头晕,相关不适症状持续了一周。后来,应大妈回到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确认该药品应当是每次服用2粒。
随即,中心给应大妈做了身体检查,血常规结果基本正常,葡萄糖和乳酸脱氢酶两项指标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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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由于应大妈担心过量服用药物导致的不良反应,向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10万元赔偿。中心承认了错误并表态会负责,愿意补偿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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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某品牌官网找到这款口服药。说明书显示,功能主治为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手术出血等,口服一日4次,一次1至2粒。关于过量服用可能出现的问题,品牌方客服人员表示,建议患者到医院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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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记者联系到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是门诊医生在电脑上的误操作,将“一次2粒”写成了“一次21粒”。
4月25日,浙江绍兴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布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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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报称,媒体反映情况属实。目前,双方已就补偿事宜协商一致,并获得了患者的谅解。区卫健局已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立案调查。中心对涉事医生、药剂师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处理。
信息时报综合自极目新闻、小强热线浙江教科、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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