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修订相关股票上市规则。具体如下↓
上交所修订发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近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本次修订旨在优化证券交易制度,促进市场稳定运行,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和流动性,更好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
《交易规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
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
此外,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进行适应性修订,包括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完善部分规则表述等。《交易规则》于2026年7月6日起正式实施,为市场主体进行适应性调整、做好技术准备预留过渡期。
深交所修订发布
《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
深交所修订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于4月24日正式对外发布。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强化董秘职责定位。进一步细化董秘在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治理合规和推动内外部有效沟通等方面的职责。
健全董秘履职保障。要求将董秘履职嵌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流程,明确董事、高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董秘履职,完善履职不畅的报告机制。
完善董事、高管任职管理。严格董秘任职资格,要求董秘应当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规范董事、高管选聘及解聘程序,防范不适格主体任职。
加强董事、高管履职监管。细化董事、高管忠实勤勉义务,强化董秘兼任管理,加强董秘履职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
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不得从事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强化对从事非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披露要求。
北交所修订发布
《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4月24日,北交所修订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北交所交易规则于2021年11月首次发布并试行。本次修订是在总结前期规则试行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股票交易机制,优化交易监管安排,有助于更好满足市场交易需求,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强投资者保护。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等。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陈康
复审|陈吉康
终审|王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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