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4月28日。云南曲靖罗平县人民法院将迎来一场沉重的宣判——15岁女孩方某涵被害案的判决。

而在法庭之上,她的父母做出了一个令人揪心的决定:主动放弃全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只求依法严惩凶手。该申请已获法庭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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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回家路上,再也没能到家

事情要从去年说起。

2025年7月6日晚,15岁的涵涵被闺蜜约去同村村民家玩,聚会地点离家仅600多米。晚上11点多,她准备回家时,同班男同学蒋某某提出送她——“先把另一个女同学送回去,再送我女儿,没想到后来就出了事。”涵涵的父亲方先生后来才知道,那是女儿最后一次走在熟悉的回家路上。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详细记录了那天晚上的血与泪:当晚23时53分许,蒋某某在单独送涵涵回家途中,突然产生了奸淫之念。次日0时许,二人行至某村民家旁的路边时,蒋某某从身后勒住涵涵,致其瘫软后将她平放在地上。涵涵大声呼叫,蒋某某担心被附近村民听到,先用双手捂住她的口部,随后用双手死死掐住她的颈部,直到她没有了反应。

涵涵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5岁。

这还不算完。蒋某某对涵涵进行了猥亵,还拍下了照片。他打算把她拖到附近一个废弃烤房藏匿,中途接到母亲催他回家的电话,便将涵涵的遗体直接丢弃在路边,自己逃离了现场。

经鉴定,涵涵系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她的遗体至今还停放在当地殡仪馆,已经存放了超过9个月

而蒋某某作案后,回家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6点多,他的母亲还带着他上山采蘑菇。直到警方通过监控锁定他,上门询问时,他还在撒谎:称涵涵头晕,他陪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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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钱,只要他死

涵涵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女儿是他们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案发后三四天,嫌疑人蒋某某的家属带着两条烟和一箱王老吉来到了涵涵家。“我儿子让他们拿回去,他们没有拿,后来我把那些东西扔在了路上。”涵涵的母亲蒋女士说,此后对方家属再没有联系过她。

涵涵的父亲方先生说,庭审中蒋某某一直在撒谎,“表现得趾高气扬的,像没事人一样”。在法庭最后陈述的时候,这名行凶的少年终于向涵涵的父母道了歉,还提出“希望出狱后可以赡养对方父母”。涵涵父母当场拒绝了这个荒诞的提议。

“希望判处蒋某某死刑立即执行”的诉求,从没有变过。“以前不会变,以后也不会变。”方先生说。

最令人心酸的,是他们主动放弃所有民事赔偿的决定。代理律师周兆成说,家属放弃所有民事赔偿,是痛失至亲后的无声控诉。方先生的回应更直接:“不要赔偿,只求依法严惩。”

法律面前的两堵墙

但法律,不是有求必应。

辩护律师和部分分析人士向家属解释了两个现实问题:

其一,根据《刑法》,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此,即便一审判决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全部成立,凶手最高也只能判无期徒刑,不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死缓。

其二,未成年人犯罪有“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考量。尽管蒋某某作案时已满14周岁,符合对故意杀人、强奸等重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线,但“未成年身份”在法律程序上确实会影响最终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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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抗诉

4月24日,方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已接到法院通知,案件将于4月28日一审宣判。

方先生的立场一如既往地强硬:“我们还是希望判处对方死刑,让他一命偿一命。如果未能达到希望的判决结果,我们一定会请求检方提出抗诉。”

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希望通过本案,推动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保障的落地,建立常态化、标准化的国家救助与补偿机制,让每一个刑事被害家庭,都能在法律框架内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与精神抚慰。”

周兆成还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应是双向的。“宽容绝不等于纵容,关爱更要严管。”既要为涉罪未成年人保留教育挽救的空间,也要优先守护未成年被害人的生命尊严,让被害家庭在司法程序中感受到应有的善意与慰藉。

还有一点值得深究:案发至今已过九个月,涵涵的遗体至今仍然存放在殡仪馆,家属至今未能让女儿入土为安。除了司法程序未完结,家属“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和解、非要等到死刑判决才肯埋葬女儿”的执念,也让这个家庭的抗争,显出更沉重的底色。

老两口想要的,不是钱。他们什么都不要,就要一个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