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判的这起15岁少女酒吧身亡案,看完真的让人窒息!事情发生在2023年10月25日,15岁少女酒吧喝下被人用“滴滴原液”勾兑的绿茶,随后因为γ-羟基丁酸中毒抢救无效死亡。案件最终判决四名涉案人员承担刑事责任,酒吧方面赔偿123万元(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李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其刑罚并承担10倍惩罚性民事赔偿),但是整件事暴露出的问题,远不是一句“意外”就能掩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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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5岁的未成年人,为什么能在酒吧从事陪酒类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写得明明白白,酒吧这种地方,严禁未成年人进入,门口必须贴明显的禁入标志,对看起来年龄小的,还得查身份证。可在这起案子里,这些规定全成了废纸。我们不禁要问,为了招揽生意、留住客人,连未成年人都敢招用、敢安排陪酒,这样的经营底线在哪里?

更让人愤怒的是,当天到场的客人自己随身携带“滴滴原液”,还明目张胆在卡座里勾兑饮料。这种所谓的“滴滴原液”,是受管制的毒品前体,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神仙水”,喝多了直接致命。这些人不可能一点都不清楚,可他们还是肆无忌惮地调配、饮用。而酒吧的营销人员,更是全程在推波助澜。明知道客人在勾兑不明液体,明知道这种东西有危险,可他为了讨好客户、提高业绩,主动把15岁少女叫到卡座陪酒,眼睁睁看着她喝下有毒饮料,从头到尾没有一句劝阻,最终酿成了悲剧,一个本该保障顾客安全的场所,却成了有毒饮品的流通地,连基本的安全管理都做不到,这种地方凭什么开门营业?(补充一个题外话,深圳某三甲医院急诊科主任王医生透露:"2025年我们接诊了27例1,4-丁二醇中毒患者,最小的才14岁”)

如今,几名直接参与勾兑、劝酒的人都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酒吧也赔偿了一百多万。可很多问题依然没有答案。酒吧如此放任未成年人进入、对危险行为视而不见,真的只是偶然吗?下一次,还会不会有同样的悲剧,在某个酒吧里再次发生?我们总说要保护未成年人,可当酒吧为了利益放弃底线、拿人命当儿戏的时候,所谓的保护,到底在哪里?如果连最基本的场所管理都做不到,再多的事后追责,也换不回孩子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