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省襄阳市南漳高铁站,铁路安检员在例行安检时,发现一名旅客行李中夹带疑似野生兰科植物。

据介绍,该旅客携带四丛兰科植物,自称从老家山上采挖,想带回家种植。

经鉴别,该兰科植物确系野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旅客行为已涉嫌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目前,当地已就此案展开刑事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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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两株以上即构成犯罪

此案被公开报道后引发热议。不少人认为,如果只是喜欢花花草草,上山挖一棵就被判刑,处罚会不会“有点儿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危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两株以上就涉嫌构成犯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十株以上属情节严重。具体如何量刑,需要综合考虑野生植物的种类、数量以及其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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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挖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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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丨阮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