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荣成市宁津街道林家流村群众实名反映,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属渔业公司总经理刘某海,在2004年村集体渔业公司改制过程中,通过虚构债务、隐匿集体资产等违规手段,非法侵吞村集体资产。尽管刘某海已于2022年被调查并给予严重处分,但被其侵占的集体财产,至今仍由其个人控制未返还村集体。
虚假债务操控评估 集体资产大幅缩水
据村民刘某纲反映,2004年荣成市林家流渔业公司按照当地体改办要求推进企业改制,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渔业公司总经理的刘某海,利用职务之便操控改制全程。在他授意下,公司时任会计丛某,向评估机构提供包含455余万元虚假债务的虚假账目资料,评估公司依据这份不实材料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直接导致公司净资产被大幅低估,村集体资产遭遇重大流失。
这一情况,与荣成市纪委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给予丛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内容相印证。该处分文件内容明确查实,丛某明知公司账目存在虚假债务,仍遵照刘某海安排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直接造成集体资产受损;此外,丛新科还存在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严重违纪行为,最终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
核心资产未评估被划转 评估价值严重失实
村民刘某纲反映,被刘某海侵占的集体资产中,包含12艘大马力钢壳渔船、600吨新建冷库、6个共计200亩虾池、村集体40%股份水库股权、两座水貂养殖场等,均为村集体多年积累的优质资产,3000余亩确权海带养殖区、200亩牡蛎养殖海域、海参养殖海域在改制中被隐瞒或未纳入评估。
近日,西西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当年涉事的公司会计丛某,其证实,改制前村企合一,村集体的几大养殖区等核心资产,均在改制中直接划转至刘某海控制的水产公司,未纳入改制评估报告范围;当年评估报告仅对物资、渔船、建筑等实体资产及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总额为400余万,刘某海等人实际付款300余万元。
丛新科明确,案涉455万元债务并非真实负债,原本属于村集体利润,被刘某海虚列为公司债务用于压低评估值。公司实际资产为800余万元,扣除虚构的455万元债务后,形成400余万元评估后资产,海域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均未评估便直接划转到水产公司。2004年改制后的荣成林家流渔业公司变更为荣成林家流水产公司,刘某海至今占有主要股份。
山东荣成:原村支书虚构集体企业债务被查 群众反映集体资产未返还
街办表示当事人已被处分
2022年1月16日,威海发布通报,荣成市宁津街道林家流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荣成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近日,西西新闻记者采访荣成市宁津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上级部门已就刘某海案作出明确回复,但相关材料无法对外提供;工作人员称仅对刘某海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事表示有印象。对于村民反映被侵占的海域、养殖区、冷库、渔船等村集体资产的相关处置,街道办称上级已有明确回复但未对外公开。(记者 李秉琨)
来源: 西西新闻
编辑: 张 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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