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名叫李亨利的商人,从国有银行贷出510万元,这笔钱的用途,是支持香港发生的暴乱。
但在此前多年,他以“爱国华侨”形象示人,捐款修学校,资助贫困学生,生意遍布多地。
面具之下,他究竟是谁?潜伏三十年的双面人生,如何一步步走向终点?
510万国有银行贷款,变成了砸向香港街头的砖块,这笔钱的经手人,是上海美东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副总裁,一个身家上亿的商人。
公开资料里,他是个“爱国华侨”,频繁参加公益活动,他在海口、昆山、广州等地开设工业村,见了官员就大谈自己如何不忘本,如何感恩改革开放的红利,但私底下,他对身边人说了另一番话,这句原话后来被公开:“只要是对中国不利的事情,我都会不遗余力支持。”
钱的流向比声明更诚实,他通过境外反华分子杨某某,向多个反华组织输送了数十万美元,这笔钱,一部分用于资助反华宣传,另一部分流向了香港,一边是“感恩国家”的演讲词,一边是“不遗余力”的卖国宣言,这是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的两副面孔,问题在于,他在这两副面孔之间切换了多久?
他早已不是中国人,他持有的是中美洲小国伯利兹的护照,选择这个国家,是因为它承认台湾,是反华阵营的一员,他的“爱国”,其实是卖国的伪装。
他不仅自己反华,还试图影响美国对华政策,杨某某曾带他参加西方关于涉港制裁法案的闭门讨论会,会上,他用自己的“经验”出谋划策,让法案变得更具有杀伤力,一个中国人,为制裁自己祖国的法案提建议,牌打到这个份上,底牌已经不重要了。
但这张爱国面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裂开的?
1982年,李亨利因引诱女青年卖淫被拘役,1985年,又因诈骗被拘留,那时他刚三十出头,他没把这两次处罚当成教训,相反,他认为这是“体制不公”的证明。
后来,他靠改革开放的政策红利发了财,但对这个让他发财的体制,他只有怨恨,这种怨恨,在他拥有了上亿资产的公司后,变成了有组织的报复。
在公司内部,他要求员工参与反华宣讲,谁提出异议就打压谁,他还组织员工出国“学习”,实为反华思想洗脑,最反直觉的结论,往往是最准确的那个——他一边在国内赚钱,一边琢磨怎么把钱带出去用来反华。
他利用公司团建机会,要求每位员工按规定兑换最高额度5000美元现金,分批带出境,那些参加“学习”的员工,回国还要写“心得体会”,写不到位,就被他指着鼻子骂,甚至面临开除,外界看他是个成功企业家,员工眼里他是个有“毛病”的老板,但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他强逼员工写的那些“心得体会”,其实是投名状,他要用这种方式绑上更多人,证明自己反华的“决心”,他把自己的员工,当成了反华的筹码。
他不仅控制员工,还大力搜罗反华同伙,2009年,他在美国一场活动上结识了反华头目杨某某,两人一拍即合,此后十年里,他向杨某某提供了数十万美元资助。
从1982年第一次被法律制裁,到2009年正式成为反华团伙的“金主”,这条路他走了27年,每一步都踩在了法律的边缘,也每一步都离深渊更近,赢了一时,输了所有,他的目光,早已盯上了南方那座城市。
对于2019年身处香港的普通市民和执法人员来说,那些突然出现的燃烧瓶、砖块和精心组织的非法集会,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这些钱的来源之一,就是李亨利。
他的触角伸向香港,远在2019年之前,2001年,他就去香港参加过反中活动并给予资助,2014年“占中”期间,他通过杨某某牵线,与香港前学联秘书长周某见面,并托人在远处偷拍了一张合影。
为了将这些资金输送到香港,他用了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通过员工:每人每次出境可带5000美元,他一次组织二三十人出境,蚂蚁搬家,第二种更直接:骗贷。
他私刻公章,制作虚假合同和发票,夸大公司营收,最终从国有银行骗取了510万贷款,这笔钱,通过地下渠道流向了境外的杨某某处,再变成香港街头的装备和“酬劳”。
李亨利不仅出钱,还出“智”,杨某某曾带他参加西方关于涉港制裁法案的闭门会,他的建议被采纳,法案更具“杀伤力”,他用自己的“经验”,帮外部势力磨刀,这把刀,砍向的是自己的同胞。
这笔钱带来的后果是具体的:非法集会、暴力冲突、社会失序,李亨利曾问杨某某:“我们支持的人有多少选上了?”杨回答:“只有2个没被选上。”他资助的政治人物上了台,继续在国际上抹黑中国。
结果早已注定,那些被他资助的乱港分子,最终也难逃法网;而他,也即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钱花了,人栽了,账算了。
当香港街头被暴乱笼罩时,躲在幕后的他,是什么心情?
2019年11月26日,广州市国安局干警出现在上海一家公司的会议室,李亨利被当场带走。
国家安全机关早已注意到他,此前一年的香港风波中,一笔笔可疑资金从内地流向香港,顺着资金链追踪,一个潜伏30多年的“双面人”终于浮出水面。
面对审讯,他对多年来资助境外反华势力、配合外部势力破坏香港稳定的罪行供认不讳,2020年4月,他被依法移送至广州市检察院起诉。
表面上是“商人”和“捐赠者”,实质上是“汉奸”和“幕后金主”,广州市国家安全局的干警对他的行为给出了明确的定性:“典型的汉奸行为”。
同一天,检方指控的证据中包括:他参加西方涉港制裁法案闭门会,提出的建议被采纳,让法案更具杀伤力。
2021年4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亨利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11年,这是他为自己的“汉奸”行为付出的代价。
这起案件影响深远,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将李亨利案列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典型案件。
他曾是成功的商人,最后变成了教科书上的反面案例,他曾以为能靠伪装躲过一切,但所有精心设计的人设,最终被一张逮捕令打回了原形。
历史不会简单重复,但押韵的方式惊人地相似。
李亨利案撕开了一个口子,让“吃中国饭、砸中国锅”的“双面人”无所遁形,它证明,伪装得再深,资金流向会留下最诚实的证据。
未来,类似潜伏的个案可能仍会存在,但国安机关的资金追踪和技术监控能力已经到了新的层面。
任何一个试图通过非法手段向境外输送资金的渠道,都不再有绝对的“安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