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称,美国总统特朗普于本周三宣布延长与伊朗的停火协议,但未就恢复谈判设定最后期限,仅表示美国将继续维持对德黑兰近一周的封锁,并等待伊朗就进一步谈判提出“方案”。
他还有另一个即将到来的最后期限需要担忧——这一期限来自美国国内的国会。
特朗普须在5月1日前,依据《战争权力决议》(有时亦称《战争权力法》)获得国会批准。该法规定,在任何持续冲突中,总统必须在60天后限制军事部署,除非其获得继续行动的特别授权。
要获得这一授权,众议院和参议院必须在60天期限内分别以简单多数通过一项联合决议。截至目前,这尚未发生。
不过,特朗普的前任们曾绕过这一法案,他们援引其他法律授权作为开展军事行动的依据。
什么是《战争权力法》?
这部1973年通过的联邦法律旨在限制美国总统将国家卷入海外武装冲突的权力。
根据该决议,总统在发起军事行动后48小时内须通知国会,且军事部署最长只能持续60天,除非国会批准一次性30天延期,或通过授权进行更长时间的投入。
科罗拉多大学法学院法学副教授玛丽亚姆·贾姆希迪表示,要将60天窗口期延长30天,总统必须向国会书面证明,继续使用武力是由于“不可避免的军事必要性”。
“超过这90天的窗口期后,如果国会未宣战或以其他方式授权继续军事行动,总统必须终止美国军队的部署。”她补充道,“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途径能让国会成功迫使总统遵守这一终止要求。事实上,历任总统曾拒绝这样做,声称《战争权力法》的这一部分违宪。”
特朗普可能从国会获得战争授权吗?
就目前情况而言,国会是否会批准对伊朗的持续军事行动远未确定,原因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国会内部存在深刻分歧。
4月15日,美国参议院第四次两党联合提案以52票对47票被否决,该提案旨在依据《战争权力决议》限制特朗普开展军事行动的权力。议员们基本按照党派界限投票。
民主党参议员克里斯·墨菲表示:“我们不应忽视,参议院共和党领导层拒绝监督一场每周耗费数十亿美元的战争,这是多么不寻常。”
国会共和党人基本上选择在《战争权力决议》规定的60天期限内不干涉总统,但许多人坚持认为,60天后需要获得国会批准。
共和党参议员约翰·柯蒂斯写道:“我支持总统为保护美国人民生命和利益所采取的行动。我不会支持未经国会批准而持续超过60天的军事行动。我持这一立场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历史原因,另一个是宪法原因。”
共和党众议员唐·培根对美国媒体表示:“根据法律,我们必须要么批准继续行动,要么停止。如果未获批准,依法他们就不得不停止行动。”
一些迄今为止坚定支持特朗普在伊朗行动的共和党人,也对持久战的前景感到不安,这限制了国会总体批准的可能性。尽管他们迄今已阻止了限制总统下令对伊朗采取军事行动权力的努力,但一些人表示,如果战争有可能持续超过60天,他们可能会改变投票立场。
敌对行动目前真的停止了吗?
尽管美国政府及其伊朗对手于4月8日宣布停火两周,特朗普本周二又单方面宣布延长停火,但军事压力仍在持续,主要是在海上。
周一,美军在霍尔木兹海峡附近的阿拉伯海北部向悬挂伊朗国旗的集装箱船“图斯卡”号开火并将其扣押,当时该船正驶向伊朗阿巴斯港。特朗普称,该船无视美国要求其改变预定穿越海峡航线的命令。此次行动之前,华盛顿于4月13日对伊朗所有港口实施了海上封锁。
两天后,伊朗作出回应,在霍尔木兹海峡扣押了两艘外国商船,并将其移至伊朗海岸。路透社周三报道称,美军在亚洲水域拦截了至少三艘悬挂伊朗国旗的油轮,据称迫使它们离开在印度、马来西亚和斯里兰卡附近的位置。
特朗普会在5月1日截止日期后继续这场战争吗?
美国鲍登学院历史学教授萨拉尔·莫亨德西表示,这场战争对特朗普而言“糟糕透顶”,民调一致显示美国公众反对战争,但他很可能会以某种形式继续下去。
莫亨德西对半岛电视台表示:“他的整个品牌都建立在‘赢’上。他告诉美国公众,他能从伊朗那里得到更好的协议,他承诺不会卷入战争,而他四面楚歌的政党即将在一场历史上不得人心的战争中迎来中期选举。”他补充说:“可以这么说,特朗普仍然可以抽身而退、止血止损,但这将意味着承认失败。他是一个好赌之人,因此他极有可能继续升级局势,以期在日后勉强取得某种胜利。”
专家们提出的问题是:他将以何种形式继续这场战争?如有必要,他将如何试图绕过美国国会?
特朗普有办法绕过国会的批准吗?
《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为继续开展军事行动提供了另一项潜在法律依据,该法授权总统为特定目标使用武力。
该法最初于2001年“9·11”袭击后通过,旨在使美国能够进行“反恐战争”;并于2002年再次通过,以推翻萨达姆·侯赛因,授权2003年入侵伊拉克。历届政府都利用这些授权证明一系列广泛军事行动的合法性。
在特朗普的第一个任期内,他于2020年援引2002年的《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下令在巴格达暗杀伊朗将军卡西姆·苏莱曼尼。
2015年一份关于《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的国会报告发现,前总统巴拉克·奥巴马不仅依赖2001年的《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继续美国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而且还“用于开始针对‘伊斯兰国’的新战役,如果该组织或‘基地’组织及其关联方有效扩大势力范围并对美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构成威胁,行动还可能扩展到其他国家”。
2014年美国军队首次部署至叙利亚时,奥巴马政府坚持认为其针对“伊斯兰国”的军事行动属于该授权的范畴。
美国总统还有其他绕过国会的方法吗?
实际上,自1973年以来,在《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于本世纪初生效之前,总统们就已利用各种法律依据和权力主张,频繁在未获得国会明确批准的情况下开展军事行动。
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在其八年任期内,于20世纪90年代授权了多次军事行动,包括在伊拉克和索马里。
1999年3月,克林顿在没有获得国会批准的情况下,针对塞尔维亚人对科索沃阿尔巴尼亚人的种族清洗,部署美军打击前南斯拉夫。前美国众议员汤姆·坎贝尔等17人就此起诉政府,但未获成功,他们辩称,除非克林顿依据《战争权力法》获得国会授权,否则不能继续战争。对南斯拉夫的军事行动持续了79天。
在2011年3月至6月美国对利比亚的军事行动期间,奥巴马政府辩称,该任务不符合《战争权力决议》中“敌对行动”的法律定义。因此,政府坚称,由于此次行动没有“与敌对力量进行积极的交火”,因此无需获得国会明确授权即可继续利比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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