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磨刀霍霍向中国,结果中方的一句话锋芒毕露,惹怒中国绝对不会有好果子吃。要我说欧盟现在是“妄求中华尽开疆,又惧东风损己墙。一念权衡皆相悖,心魔自困类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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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4月17日,中国商务部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对欧盟此前《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评论意见,对欧盟此次修改相关法律表达了严重关切。

中方批评称,欧盟此次修改的草案以“网络安全”和“供应链安全”为名,引入极具主观随意性的“非技术风险”因素,本质是经贸问题政治化、泛安全化的典型做法。

中方指出,这种做法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经贸规则,破坏全球供应链稳定,损害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相关方利益。

1月20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拟在18个关键行业建立“网络安全关切国家”和“高风险供应商”名单,对列单主体实施全链条供应链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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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

草案的适用范围包含基础设施领域的9类,例如:5G/6G设备、光纤/海底电缆、电力供应与储能系统、供水系统、联网和自动驾驶车辆、无人机与反无人机系统、铁路信号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卫星通信系统。

另外还包含核心科技领域的9类,例如:云服务、半导体制造与设计、医疗设备、监控设备、航天服务、边境安全系统、AI模型、关键软件组件、数据中心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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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市场

其实这也不是欧盟第一次这么做了,此前他们就多次以所谓的“网络安全”为借口,打压中国的企业。例如清退华为在欧洲的5G基站、对比亚迪电动公交汽车在欧洲的运营百般刁难、对中国的新能源汽车在欧洲出售加征关税等。

而欧盟针对中国做的这些措施,实际上都是靠主观臆断的,根本就没有拿出一个切实的证据来证明他们这么做是有完全合理的原因的。

这一次他们还想把这种方法用在这种“连坐”制的制裁手段上,这说白了就是冲着把中国完全踢出欧洲市场来的。因为原本的法案是由成员国自愿性执行,而现在这份法律草案是要求当欧盟委员会认为某个产品或者行业对欧盟存在所谓的“网络安全隐患”时,所有的欧盟成员国都要无条件强制执行。这标志着欧盟在ICT供应链领域实施强制性脱钩的政策转向。

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

这个草案要是真让欧盟通过了,那么以后可以说只要欧盟哪天心情不好,觉得中国的产品威胁到了他们,这个产品按照这个法律草案的规定,就要退出全部的欧洲市场,甚至有可能连带着与该产品有关的产品也会被清退出欧洲市场。

所以中方自然会反应强烈,因为这极有可能会影响到中国和中国企业在欧洲的利益。也会让中国在和欧洲进行谈判与博弈时面临更大的压力。

4月2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再次就欧盟的这一草案进行回应,中方表示“中方将密切关注草案修订进展,愿与欧方就此进行对话沟通。如果欧方执意据此成法,并歧视性对待中国企业,中方将不得不采取相应反制措施。希望欧方不要低估中方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不要在保护主义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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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

中方这句“希望欧方不要低估中方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可谓是锋芒毕露。这是对欧盟方面最后的警告,愿意谈中欧双方就可以坐下来慢慢谈,不愿意谈中方也有能力、有信心对欧盟采取反制措施。

4月13日国务院就颁发并生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的综合性反制行政法规。该法规出台的背景正是“部分西方国家将国内法肆意延伸至域外,对他国主体滥施‘长臂管辖’,严重侵犯他国主权、破坏国际法治秩序。”

而中国企业与公民频频遭遇外国的单边制裁、非法扣押资产、限制贸易投资等不当域外管辖措施。现有法律工具存在“碎片化”问题,需要系统化、专门化的反制法规提升应对能力。

该条例颁布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条例一共包含20条,其中第2-4条规定了该条例的适用范围,第5-6条介绍了工作机制与识别程序,第7-12条是针对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的具体反制措施。

而针对协助外国执行不当措施的第三方,中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其给予警告、罚款、限制业务、市场准入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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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博弈

所以中方既然说让欧方不要低估中国捍卫自身权益的决心,那就一定有办法、有能力对欧盟的不当域外管辖和制裁,进行对等反制。如果欧盟方面不信邪执意妄为的话,大可以试试。但是我们还是希望欧方能够做到识时务者为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