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这个旨在强调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日子里,我们想和你聊一个看似“微小”,却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话题——盗摄。

也许你会问:在电影院看到精彩片段,掏出手机拍一张发朋友圈,也算“盗摄”吗?在演唱会现场录制一整首歌并上传网络,会有什么后果?

点击观看普法短片,了解盗摄的真实代价。

什么是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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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摄,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影院、剧院、展览等公共场所,对正在放映、演出或展出的作品进行偷拍、录音、录像的行为。

它不仅存在于电影院——对着银幕拍照、录制“枪版”电影;也存在于剧院——私自录制话剧、音乐剧、演唱会;甚至存在于展览——对禁止拍摄的展品进行拍摄并传播。

很多人以为这只是“分享生活”,但实际上,这可能已经踩到了法律的红线。

盗摄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盗摄行为将面临从民事到刑事的严重后果。

民事责任:未经许可复制、放映、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属于侵权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行政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主管著作权的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刑事责任:以营利为目的,且情节严重,将构成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盗摄行为达到以下标准时,将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

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

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

最高面临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为什么要拒绝盗摄?

每一部电影、每一场演出、每一件展品,背后都凝结了无数创作者的心血。盗摄不仅是对劳动者成果的窃取,更是在扼杀创新的动力。盗版泛滥,优质作品会越来越少,最终受害的是我们每个人。

作为观众,我们可以这样做:

进入影剧院,收起手机,安安静静看到最后

如果喜欢,请用正规渠道支持

遇到盗摄行为,善意提醒或举报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设立,是为了让我们看见“知识”的价值,更要看见“保护”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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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卫 佳

供稿:南汇监狱 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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