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烟草的新闻蛮多的:
一是英国议会两院通过《烟草与电子烟法案》,规定商家向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群售卖烟草制品属违法行为,意味着现年17岁及以下青少年将终身禁止购买烟草制品。
二是 香港政府通过《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禁止在公共场所携带“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和草本烟),意味着即便你只是随身携带,并没有吸食,也属违法。
三是深圳女子与吸烟在公交车站台发生冲突,引起轩然大波,成为这两天中文互联网最热门的社会事件。
总结一下:卖烟吸烟已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在中国,烟草利税仍然居高不下,这么说吧,中国烟草上缴财政总额和个人所得税总额差不多,去年分别是1.58万亿和1.62万亿,堪称“一烟顶个税”。你完全可以把贩卖烟草视为一种收税方式,坊间烟草局被称为“第三税务局”(第二是土地财政)。
但是!请注意!贩卖烟草是世界上最糟糕的税收方式,没有之一!
简单列举理由如下:
第一:危害巨大
烟草烟雾中至少有69种可致癌, 全世界前8位死因中,有6种与吸烟有关。 2022年,吸烟导致我国超100万人死亡。
如果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中国每年的吸烟致死人数到2030年预计将突破200万。
中国烟民人数已超过3亿,约7.3亿人遭受了二手烟的危害,其中包括近2亿的孩子,每年 因二手烟暴露导致的死亡人数超过10万。
这方面数据很多人都听过,此次不赘述。
税收一般都会有一定负面效应,但没有任何一种税收像烟草这么有害。
第二:弊大于利
虽然前面说了税利惊人,但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样惊人,根据 《2023年中国控烟观察——民间视角》的估算, 2018年我国烟草相关疾病的经济负担总量为15214亿元,而同年烟草税收11556亿元,损失超过当年烟草税收。
而根据,2020年吸烟导致的医疗支出加上因早亡、失能造成的劳动生产力损失,总计约为 2.43万亿元,而当年的烟草财政收益仅为 1.52万亿元,损失约为收益的1.6倍。
所以,从社会整体而言,损失大于收益,同样,没有任何一种税收是这样杀鸡取卵的。
区别在于:收益在政府,损失主要在个人;收益在当下,损失主要在未来。
第三:税收成本高
所有人都知道,烟草是中国待遇最好(无论是工资、退休金还是各种隐形福利)的单位,没有之一,高过职业门槛最高的医生,高过绝大多数公务员,当然也高过税务员。
区别在哪里?因为税务局收上来的钱,一分钱都不能自留,但是烟草公司卖烟的收入可以自留。这就是国企的“委托代理困境”,只要经他手,必先截流自肥。
这也是通过贩卖烟草收税糟糕的地方,你还不如直接收税呢。
并导致一个荒谬的结果:干脏活的人待遇最好,这是什么价值取向?
先说这三点,其实远不止于此,我尽量一笔带过:
它还是一种“穷人税”:对有钱人来说,吸烟经济负担低,不至于因吸烟而致贫,而烟草消费在低收入群体中比例更高,这是一种“劫贫济富”;
它还是一种“智商税”:越是文化程度高的人,越能认识到吸烟的危害性,进而减少吸烟,反之亦然;
它还是一种“成瘾税”:烟草的成瘾性意味着政府征税的对象不是理性选择,而是生理依赖,用成瘾来维持税基,与其说是“税收”,不如说是国家在替烟草公司维护“客户黏性”,这是不道德的。
总结一下:之所以说”烟草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收税方式“,是因为它同时满足了有害性、累退性、成本高、成瘾性、激励扭曲等问题,其他税种可能有某一方面的问题,但集齐这一整套的,只有烟草。
至于原因,核心只有一个:就是政企一体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
所以,中国要控烟,需要饮料泼到它们的大门上(反正它们的牌子都放一起),但是我不敢,我怕被人身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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