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开了,不少人关心《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的消息,屯哥为此专门关注了一下。
这次常委会,在议程上是没有列《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的,虽然征求意见结束了,但本次会议没有日程要讨论这部法,那就只能等下一次了,看来还有些事情要研究,估计提的意见建议比较多,要梳理一下。
另外就是,《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会不会把政府专职消防员纳入?有人写文章说的还是比较清楚的,这次应该不会。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来看,我国的消防救援人员有四种,分别是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志愿消防人员。既然这次的立法名字是《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那显然后面三种不会在这本法里面规定什么,可能最多说句参照或另外立法之类的。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 ,是一支专门队伍,是不适用于劳动法的。其他三种消防人员 ,都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纳入本次立法不太合适。
当然,从现状来看,在数量上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已经超过了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在作用上,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也做出了很大贡献,承担了大量任务,这支队伍怎么建设、怎么管理,应该也要纳入议事日程,列入立法保障范围,这应该是将来的一个趋势。
有文章的观点是,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如果给地方党委政府管,有个好的政策,那么他们的发展前景还是挺好的,不论是保障、荣誉还是战斗能力,可能并不比国家队差,这就是管理模式和任务分配问题,两支队伍并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
有关于消防救援人员的研究和讨论,还应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从更远的眼光中看消防队伍的规划和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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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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