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正蹲在水池边刷最后一摞碟子,手腕上的冻疮裂口又渗了点血,混进洗洁精泡里,淡红一缕,转眼就散了。后厨的排气扇呼啦啦响,像喘不上气的老牛。

手机在围裙兜里震了第三下——是砚宁发来的,就一张图:酒店大堂的电子屏上,“陈砚宁&顾景川”几个字金灿灿地亮着,下面一行小字:2024年5月18日 10:00

我没回。擦干手,把钢丝球往桶里一扔,转身去杂物间换衣服。那套藏蓝色西装还挂在钉子上,三百块买的,袖口磨得发亮,裤脚是我用黑线一针一针蹩脚地缝的,线头还翘着。鞋油擦了三遍,鞋面能照见人影,可脚后跟早磨红了,走一步,刺一下。

十点整,我坐在五星级酒店大厅最角落的椅子上,手心全是汗,把请柬边角都揉软了。水晶灯太亮,照得人发晕。我盯着舞台入口那扇门,脑子里不是什么“博士”“婚礼”“顾家”,是砚宁六岁那年冬天,在桥洞底下缩在我怀里,把冻僵的小手塞进我腋下取暖;是她初中拿全县第一,把奖状按在我胸口,纸边刮得我锁骨生疼;是她考上北大那晚,我蹲在后巷垃圾桶旁,一边吐二锅头的酒气,一边对着月亮哭,眼泪掉进雪里,噗一声就没了。

门开了。她穿白纱走出来,我认不出她了——不是脸,是那种光,从眼睛里透出来的,稳的、亮的、不用再躲着谁的光。

可真正让我坐不住的,是主桌那位穿深灰西装的男人。他盯着我,不是看热闹,是盯着我露在袖口外的手,盯着那些发红的裂口、凸起的指节、烫伤的疤。他嘴唇抖,站起来,腿是软的,人往前踉跄半步,忽然就跪了下去。他老婆、女儿、儿子,连同那个我刚认下的妹夫,齐刷刷跟着跪——四个人,膝盖砸在地毯上,闷闷的,像四颗心同时落地。

没人说话。司仪的话筒掉地上,滋啦一声长音。

后来我才知道,那年腊月二十八,雪下得能把人埋了,我从后巷垃圾箱里捞出个黑皮包,包里没现金,只有一沓标书、一张顾明远的身份证、还有一张快被雪水泡糊的名片。我凌晨三点拨通电话,他哭着说“救了我们全家”,我摇摇头,推他出门时,他还攥着我的手不放,说:“小兄弟,我记住你了。”

那一年,2005年。我十六岁。他四十二岁。我们都没想过,二十二年后,会在女儿的婚礼上重逢。

砚宁跑下来拉我,手心全是汗,比我还抖。她踮脚凑我耳边,声音鼻音很重:“哥,我藏了你这么多年……藏不住了。”

我嗯了一声,没说话。她手软,我手硬。可她攥得特别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