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客| 作者 局外人| 编辑 局外人Out'si'de'r| 出品序章
从依托吕梁煤炭资源顺势崛起,坐拥240万吨焦化产能成为区域煤焦产业标杆,到实控人贾廷亮跻身山西民营企业家财富前列,再到核心焦化产能悉数关停、深陷连环担保债务纠纷,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土河焦化”)的发展之路,始终与山西煤焦行业的周期起伏、产业政策的迭代升级紧密相依。
截至2026年4月,天眼查信用报告显示,目前该企业有98条被执行人记录,涉案债务总额超25亿元,企业一路走来的业态变迁,既是区域煤企融资生态演变的缩影,也折射出传统资源型民企在产业调整周期中的经营变局。
壹|企业发展与债务风险
大土河焦化的起步,要回溯到1985年。彼时,贾廷亮在吕梁离石创办大土河煤矿,从土法炼焦起步,逐步完成早期资本积累,踏出了煤焦产业经营的第一步。
1994年,大土河煤焦企业集团正式组建,企业从此告别零散粗放的经营模式,正式走上规模化发展轨道。
2002年9月,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5亿元,贾廷亮持股82.5%成为企业实际控制人,也为企业开启了快速发展的全新阶段。
正直山西煤炭产业“黄金十年”,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大土河焦化扩大经营版图,同时产能与规模也持续攀升。
2006年,贾廷亮以42亿元身家跻身山西民营企业家财富榜单,成为山西首富;2009年山西煤炭资源整合推进过程中,企业成功保留6座煤矿,拿下630万吨煤炭产能,搭建起煤焦一体化的完整产业布局。
在发展鼎盛阶段,企业总资产突破37亿元,年营收规模超150亿元,成为吕梁乃至山西煤焦领域极具代表性的民营企业。
行业风向的转变从2012年之后慢慢显现,煤焦市场供需格局逐步调整,企业的资金与债务压力也随之悄然累积。
2014年,成为企业风险由隐性转向显性的关键节点,而到2021年,相关司法执行案件开始集中落地,且涉案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
2021年7月,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涉及标的2.83亿元,企业相关关联人员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这也是大土河焦化债务风险首次公开走入公众视野。
2025年4月15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5)陕71执恢3号执行裁定,对大土河焦化执行标的17.36亿元,申请执行方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这笔债权,源于联盛集团破产重整期间,华融资产接手的不良金融债权,对应的正是2014年前后,大土河焦化参与区域煤企互保形成的连带担保债务。
2026年4月15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再立案一起执行案件,大土河焦化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标的7816.95万元;同一时期,企业还因一笔仅3.87万元的小额劳动争议被立案执行。
截至2026年4月,大土河焦化工商登记状态仍为存续,但旗下坤龙煤业、永发煤业相关股权,以及晋柳十二号19.57亿元对外投资,均已被司法冻结。企业目前关联8条历史失信信息、6条限制高消费记录,涉及的各类债务,均处于逾期未兑付状态。
贰|“互保”形成与风险传导
在山西煤焦行业高速发展的十余年里,吕梁地区民营煤企之间,逐渐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融资模式——企业间相互提供担保,以此获取银行信贷资金,支撑产能扩张与日常经营周转,大土河焦化也不例外,深度融入了这一区域互保网络之中。
行业上升周期内,这种互保模式为企业打通了融资通道,无论是新项目建设投产,还是日常流动资金周转,都能通过互保顺利获得金融机构支持,成为当时企业快速扩张的重要助力。
大土河焦化与山西联盛能源集团、中阳钢铁、汇丰兴业集团等区域头部煤焦企业,逐步建立起双向担保关系,彼此为对方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涉及担保资金体量较大,覆盖项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类金融业务。
在这一互保网络中,联盛集团是关键的关联主体。
2014年,联盛集团因资金周转承压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经司法核查,企业整体债务体量较大,对外担保及接收外部担保金额均处于高位,其中与大土河焦化存在大量双向互保业务往来。
联盛集团债务违约后,各金融债权人转而向担保方大土河焦化主张债权,要求其承担相应代偿责任,直接打乱了大土河焦化既定的资金周转计划。
联盛集团的债务危机,很快引发连锁反应。
吕梁区域内各金融机构纷纷收紧煤焦企业信贷政策,不少存量贷款到期后不再续贷,部分业务甚至提前压缩信贷规模,大土河焦化的外部融资渠道随之持续收窄。
雪上加霜的是,大土河焦化为其他企业担保的贷款,也陆续出现逾期,金融机构相继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企业不得不被动承担担保代偿义务。
除了与外部企业的交叉互保,大土河焦化自己内部的担保关系也尤为复杂。
据天眼查2026年4月25日企业分析报告及公开信息显示,该企业旗下25家子公司、分公司及关联煤矿之间普遍存在互保联保、交叉授信行为。各经营主体债务深度绑定,风险隔离体系较为薄弱。外部债务风险极易沿着担保链条层层传导至体系内部,进而加剧整体债务局面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而大土河焦化股权相对集中,重大融资、对外担保等经营决策,主要由核心人员主导推进,在对外担保风险评估、额度管控、后续跟踪等方面,缺乏完善的约束与制衡机制。
叁|焦化退出,企业经营格局巨变
焦化业务,曾是大土河焦化最核心的经营支柱,也是企业最稳定的营收与现金流来源。
从2002年开始,企业逐步搭建起完整的焦化产能布局:2002年10月,60万吨/年焦化一厂建成投产;2004年,100万吨/年焦化二厂顺利投入运营;2007年,80万吨/年焦化三厂正式投产见效。
由此,企业形成总计240万吨/年的焦化产能,同步配套建设选煤、热电配套项目,构建起煤、焦、电一体化经营格局,焦化业务则在企业整体经营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
2013年之后,山西省逐步推进焦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先后出台淘汰落后产能、环保提质改造、产能总量管控等一系列政策,推动焦化产业向绿色化、集约化、高端化转型,工艺相对传统、环保标准适配度不足的焦炉产能,被逐步纳入退出范畴。
大土河焦化的焦化产能,均为早期建设的传统工艺产能,按照产业政策导向与管控要求,开始分阶段实施关停退出。
2019年10月,大土河焦化80万吨/年焦化三厂率先关停,正式退出生产序列;2022年10月,100万吨/年焦化二厂完成停产关停;2023年3月,企业最后一座60万吨/年焦化一厂全面关停。
至此,大土河焦化耗时十余年搭建的240万吨焦化产能,全部完成关停核销,焦化生产这一核心主业,彻底退出企业经营版图。
焦化主业全面退出后,企业的经营重心转向存量煤炭开采业务,依靠整合保留的煤矿资源,开展煤炭生产与销售工作。
但受煤炭市场价格波动、生产成本变化、行业盈利空间收窄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炭业务带来的经营性现金流相对有限,难以同时覆盖企业日常运营开支、存量债务利息支付,以及历史担保衍生的代偿支出。
为寻找新的经营支撑,大土河焦化后续也尝试拓展经营边界,陆续涉足贸易、教育等领域,开展多元化业务布局。
从实际运营情况来看,这些新业务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暂时未能形成稳定的收入与现金流支撑。
伴随着核心焦化产能全面出清,企业原有现金流体系被彻底打破,叠加多年积累的互保债务陆续进入集中追偿周期,大土河焦化涉及的司法诉讼、被执行案件持续增多,多项核心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保全,企业整体经营始终处于持续承压状态,存量债务化解工作,也始终推进缓慢。
来源:局外人Out'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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