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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的应大妈因为院方开错了药品的口服剂量,一天之内吃了42粒云南白药,感到头晕眼花、恶心难受。

  • 据群众新闻网报道,4月25日,绍兴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布情况通报:经查,媒体反映情况属实。中心已为患者提供免费检查、治疗及随访。目前,双方已就补偿事宜协商一致,并获得了患者的谅解。 中心已开展全面深入自查整顿,对涉事医生、药剂师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处理。记者从应大妈处了解到赔偿金额为28500元。

绍兴应大妈因脚部受伤就医,本是简单的跌打损伤,却因医生的一次误操作,把每次2粒的药量写成21粒,一天吃下42粒胶囊,头晕恶心的不适随之而来。这场“笔误”,背后藏着的不是运气不好,而是医疗服务中责任意识的松懈、流程管理的漏洞。

有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医生工作繁忙,偶尔出错在所难免。可医疗行业从来都不可能是“容错率”高的领域,一着不慎,轻则让患者承受不必要的痛苦,重则可能危及生命。现实中,类似的疏漏并不少见:有的医生开处方时心不在焉,把药名写错;有的药剂师敷衍了事,不核对处方就发药;有的基层医疗机构流程松散,缺乏有效的复核机制,让“小失误”酿成“大麻烦”。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个体的疏忽,实则是整个医疗服务链条上“责任缺位”的集中体现。

“开错药”的本质,是“责任心开了小差”,是制度执行打了折扣。医生提笔开处方,笔下连着患者的安危,每一个数字、每一个药名,都容不得半点马虎;药剂师审核发药,是最后一道防线,多一句询问、多一次核对,就能避免一次错误。可现实中,少部分医务人员把“熟能生巧”变成了“敷衍了事”,把“流程规范”当成了“形式主义”,总觉得“以前都没事”,抱着侥幸心理对待每一次诊疗,最终让患者为这份疏忽买单。

要治好“开错药”的病,不能只靠事后道歉、赔偿,更要从根源上“打针吃药”,筑牢医疗安全的防线。首先,得给医务人员“绷紧责任之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让每一个从业者都明白,医疗无小事,责任大于天,把“谨慎行医”刻进骨子里,把患者的安危放在心上。其次,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完善处方开具、审核、发药的全流程监管机制,无论是电子处方的智能提醒,还是人工复核的双重把关,都要落到实处,不能让制度变成“纸老虎”。

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对存在的漏洞及时督促整改,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不敢错、不能错、不想错”的态势。同时,也要畅通群众反馈渠道,让患者的疑问能得到及时回应,让潜在的问题能被提前发现。

医疗服务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每一次诊疗、每一张处方,都承载着群众对健康的期盼。2粒与21粒的差距,不仅是数字的偏差,更是责任的落差。治好“开错药”的病,既要靠医务人员的自我警醒,也要靠制度的刚性约束,更要靠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唯有如此,才能让群众看病更放心,让医疗服务真正温暖人心。

我们可以搞个假设:假如此次事件中,不是普通的药品,而是需要十分严格剂量的药品,那还能只是“头晕恶心”的幸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