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

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是由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组织实施的年度全国性保密宣传教育活动。2026年4月到5月中旬是第38个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保密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关于保密工作的小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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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24年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国家秘密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简言之,保密工作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等。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如何防范泄密

1. 不私自打听、索取、传播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

2. 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秘密文件、资料;

3. 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秘密文件、资料;

4. 不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

5. 不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6. 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信息;

7. 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范的wi-fi网络;

8. 不私自引带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9. 不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进行非法测绘或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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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 | 吉 洁 编 辑 | 郭 靖

来 源:根据网信陕西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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