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浙江绍兴 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生将2粒药写成21粒,患者服药后身体不适”一事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浙江绍兴一位应大妈因脚部受伤,到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结果院方开错了一种口服药的剂量,一次2粒变成了一次21粒。

当天应大妈分两次共吃了42粒,觉得难受想吐。她回到该卫生中心,经确认该药品应当是每次服用2粒,随即院方给应大妈做了身体检查,血常规结果基本正常,葡萄糖和乳酸脱氢酶两项指标超标。

截图自浙江教科影视频道《小强热线》报道

某品牌口服胶囊说明书(截图自该品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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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浙江教科影视频道《小强热线》

编辑 | 沈易

一审 | 向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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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 | 许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