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7日凌晨,湄公河畔的水汽还带着寒意,老挝波乔省一处不起眼的码头被临时封锁。“快,封锁河道,目标出现!”负责外围警戒的老挝警员低声提醒。几分钟后,一艘载着十余名全副武装人员的小艇悄然靠岸,船舱的最里侧,披着黑色风衣、面容消瘦的男子正是糯康。
此刻距离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玉兴8号”遇袭已过去194天。那天两艘中国货船原计划从泰国清盛出发,经金三角水域驶向老挝,可刚进入三国交界的弯道便遭伏击,13名船员被捆绑后射杀。泰国媒体最初将事件归咎于“中方贩毒船只拒捕”,消息一出引发强烈质疑。
遇难者遗体被发现的10月9日,中国驻泰国、老挝、缅甸使馆同时启动领事协助程序,云南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派出先遣队抵清莱暗访。勘验结果显示,船舱内散落的冰毒包装袋与弹孔轨迹并不吻合,摆明了是“栽赃”。
11月初,联合调查组在曼谷召开新闻通气会,首次指向糯康集团。糯康,1969年生于缅甸掸邦,20世纪90年代投靠坤沙贩毒网络,坤沙投降后自立门户。依托金三角独特的地理缝隙,他招募百余名亡命之徒,配备AK系列自动步枪和RPG火箭筒,劫船、勒索、绑架、贩毒样样齐全。
有意思的是,糯康从不久留同一处寨子。他在老挝孟喜滩、缅甸腊戍一带各安置情妇,形成“梅花点式”藏身网。平日通过卫星电话指挥手下,外界很少拍到他清晰照片。正因为行迹飘忽,早年28起针对中国公民的恶性案件始终难有突破。
“湄公河惨案”改变了局面。时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孟建柱连续数十次批示,公安部禁毒局长刘跃进率20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10·5”专案组。跨境执法需合法合规,中方随即推动建立中老缅泰四国联合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并于2011年12月启动首次联合巡逻。
案件侦破进入关键期后,依莱、桑康等骨干相继落网。2012年1月,依莱在琅勃拉邦供述:两艘中国货船遭劫正是为替集团运输毒品失败“找面子”。为掩盖真相,他们事先准备大包冰毒,待船员被杀后伪装成“毒贩拒捕”。该口供与现场勘验痕迹高度吻合。
然而抓捕糯康并不顺利。老挝警方12月6日突袭其情妇住所时,他提前十分钟逃离,仅在床头留下半包海洛因。之后4个多月,情报几近断线。专案组干警化装成水果贩、背包客,一村一寨蹲守,靠手绘地图标注其可能行踪。
4月16日晚,中国情报员获悉糯康将乘快艇从孟古前往波乔省会晤泰国买家。为防泄密,中方直到行动前一小时才通知老挝警方。次日拂晓,糯康被堵在码头,现场缴获M16步枪2支、黄金子弹链3条。被戴上手铐那刻,他沉默不语,只吐出一句“完了”。
引渡程序随即启动。缅甸以“本国公民”为由先行提出司法请求,泰国则援引船员遇害地点在泰方水域。中方递交证据:案发地定位在北纬20°20′、东经100°09′,属于公海连通水道,且全部遇害者为中国公民。老挝内政部最终裁定,基于最主要受害方原则引渡中国。2012年5月10日,专机从万象起飞,机舱中央座位被改成铁笼,糯康垂首而坐。
抵京后,专案组为其戒毒,每日记录脉搏与血压。调查卷宗厚达6000余页,旁证材料覆盖1996年至2011年间糯康集团在老挝、缅甸、泰国犯下的55起重案。9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法庭同时配备汉语、缅语、佤语、泰语六路同声传译,确保程序正义。
庭审中,其余5名被告当庭供认策划杀害13名中国船员的直接命令来自糯康。面对录音、弹道比对和银行转账记录,他试图辩称“只是提供火力支援”,但最终在法官追问下承认“自己下达了射杀命令”。
2012年11月6日,一审宣判: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死刑,扎波死缓,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云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2013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3月1日清晨,昆明戒备森严,狱方按照法定流程执行。
死刑执行前,法警询问是否留遗言,糯康摇头。许多人关注他是否会痛哭流涕,事实并无夸张场面,他只是呆坐良久,把未点燃的香烟放回桌上。10时许,执行车缓缓驶出,看守所铁门在背后合拢,湄公河惨案的司法程序就此画上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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