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河南平顶山一男子马某被指长期虐杀猫咪,引发广泛关注。

4月25日,参与将马某扭送至派出所的志愿者张女士向媒体透露,马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案由为“扰乱公共秩序”。目前,警方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

CFP供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CFP供图

据了解,4月19日凌晨,有志愿者在九里山街道某小区垃圾桶内,发现一只被挖眼、割喉的小奶猫。经查监控,丢弃者为男子马某。

志愿者进一步调查得知,这只猫是马某以“爱心领养”名义,从一位六旬老人处骗领。据悉,该老人及其朋友此前已向马某送养二十余只小奶猫,目前均下落不明。

经多日观察取证,4月22日凌晨,志愿者在马某深夜外出时将其扭送至九里山派出所。

过程中,志愿者还发现马某的行踪与境外某社交平台虐猫社群核心成员“某天”高度吻合。志愿者林凤(化名)称,该社群有数百名成员,存在多种虐杀方式,并有“金主”以虚拟币悬赏定制虐猫手法,甚至组织“虐杀比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社群截图,“某天”曾发布三处虐猫地点。经志愿者实地比对,一处高度疑似马某所住小区停车场,另两处分别疑似其家中阳台和厨房灶台区域。林凤表示,该账号自述的深夜外出虐猫、骗领幼猫等行为,均与马某活动轨迹对应。据志愿者们初步统计,四年间已有超1500只猫被“某天”虐待致死。

张女士称,警方尚未确认马某即为“某天”,调查取证仍在进行,案件定性较为复杂。有记者尝试联系九里山派出所,被告知目前案情不便透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指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专门针对普通动物的虐待入刑罪名。“无主流浪猫无法认定为私人财物,不能适用财产类违法处罚条款,仅特殊场景可适配对应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赵良善分析称,绝大多数普通虐猫行为,最终只能归入治安违法范畴处置,无刑事追责的法律依据。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