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4月27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76,证券简称:瑞玛精密)发布《关于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宣布公司拟向关联方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瓷新材料”)出租部分闲置厂房,租赁期为三年,预计租金(含税)合计1,454.81万元。此交易旨在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并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的核心内容为瑞玛精密向瑞瓷新材料出租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的部分厂房。租赁期限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共计3年。根据双方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瑞瓷新材料需向瑞玛精密支付的租金(含税)总额为1,454.81万元。

关联方关系说明

瑞瓷新材料之所以被认定为瑞玛精密的关联方,是因为瑞玛精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直接或间接持有瑞瓷新材料49.5631%的股份,并对其实施实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陈晓敏、翁荣荣已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通过。此外,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因此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方基本情况

瑞瓷新材料基础信息

项目内容公司名称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255K6XD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法定代表人王坚铿注册资本8,925.2266万元整成立日期2020年8月5日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直接或间接持股49.5631%)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瑞瓷新材料股东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9.0847%2苏州瑞瓷技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6490%3苏州瑞锦辉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202%4应辉杰7.0142%5陈晓敏5.8012%6麻陈舒4.9478%7苏州瑞锦锋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352%8昆山元禾玉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168%9翁荣荣2.2016%10苏州融晟先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692%11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芯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692%12苏州融晟先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692%13苏州苏创高新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953%14苏州天使创新一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953%15苏州瑞锦湘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427%16苏州瑞锦骅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277%17苏州高新科创天使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607%合计100%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瑞瓷新材料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

瑞瓷新材料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封装用陶瓷基座及其先进新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瓷新材料的总资产为19,538.55万元,净资产为15,332.18万元。2025年度,其营业收入为3,786.31万元,净利润为-2,249.74万元,显示出该公司目前处于亏损状态。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瑞玛精密拥有的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的部分厂房,实际租赁面积约为20,233.94平方米。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厂房租赁价格的确定,是在参照出租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告称,该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与租赁标的

  • 出租方(甲方):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承租方(乙方):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厂房位置: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
  • 租赁面积:20,233.94平方米
  • 厂房租赁用途:生产经营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租赁期限届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需于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后,乙方才可继续租用。

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租金明细(单位:元)

楼层租赁面积(平方米)租赁单价(未税)/月/平方米租金(未税)/月租金(含税)/月一楼5,041.9626.4133,107.74145,087.44二楼4,718.6618.486,823.3494,637.44三楼5,236.6614.475,407.9082,194.61四楼5,236.6614.475,407.9082,194.61合计20,233.94370,746.88404,114.10

除上述租金外,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装修管理费、公用设施费用等)需由乙方瑞瓷新材料承担。

支付方式: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自2026年5月1日起,乙方需在每个季度期满前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甲方代为缴纳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装修管理费、公用设施费用等)。若支付日逢法定节假日,则乙方在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按此计算,每月含税租金为404,114.10元,每季度含税租金约为1,212,342.30元,三年(36个月)含税租金总额为14,548,107.60元,即约1,454.81万元,与公告披露的金额一致。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瑞玛精密表示,本次向关联方出租闲置厂房,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租金收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公司累计向瑞瓷新材料出租厂房获得的收入金额为65.75万元(未税),同时代收水电费等金额为158.28万元(含税)。

相关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关联方瑞瓷新材料出租厂房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瑞瓷新材料出租厂房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租赁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后协商确认,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瑞瓷新材料出租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的部分厂房。关联董事陈晓敏、翁荣荣已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次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无异议。

专业分析判断

瑞玛精密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厂房租赁,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瑞瓷新材料。从交易本身来看,其核心要素如下:

首先,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核心。公告称租赁价格参照了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同类物业出租价格协商确定。从披露的租金单价来看,一楼26.4元/平方米/月(未税),二楼18.4元/平方米/月(未税),三四楼均为14.4元/平方米/月(未税),符合工业厂房不同楼层租金差异的一般市场规律。若该价格与周边同类物业水平基本一致,则可认为定价公允,未发现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明显迹象。

其次,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确实有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非主营业务收入,这对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具有积极意义。瑞瓷新材料作为同园区的企业,租赁相邻厂房也可能存在运营上的便利性。然而,瑞瓷新材料2025年度净利润为-2,249.74万元,处于亏损状态,其未来持续支付租金的能力需持续关注。虽然公告称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但亏损状态下的支付能力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再次,关联交易的规模与影响。本次三年期租金总额1,454.81万元,平均每年约484.94万元。由于公告未披露瑞玛精密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数据,暂时无法准确判断该笔租金收入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具体影响程度。但可以看出,这是一笔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来源。此外,2026年一季度已发生的厂房出租收入为65.75万元(未税),若按此简单推算,全年预计未税租金收入约为263万元,与本次新签合同的年租金水平(未税约为370,746.88元/月 * 12 = 4,448,962.56元)存在差异,可能系本次租赁面积扩大或租金调整所致。

最后,公司治理与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表明公司在关联交易决策过程中遵循了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治理机制运行正常。

总体而言,瑞玛精密本次关联交易的出发点是合理的,交易定价机制和审批程序也符合规范要求。投资者可关注后续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该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租金到账情况以及瑞瓷新材料的经营状况变化,以评估该交易对公司的持续影响。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