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梁瀚伟)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4月24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翟某某等五人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并在庭后举办示范庭审释法宣讲活动。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本案由怀柔法院院长牛晓锐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芳、李晓霞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怀柔检察院检察长甄卓出庭支持公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姚欢庆,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助理郑楠等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张继刚、赫晓飞,区政协委员,怀柔实验室、雁栖示范区管委会、区工商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代表,民营企业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师生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10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并参加宣讲活动。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至2025年间,被告人翟某某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某电器设备厂许可的情况下,制造假冒配电箱并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000余万元。被告人冯某某、章某某、张某某、彭某某在明知翟某某制假的情况下,仍分别提供箱体、喷涂商标、提供带有假冒商标的核心配件及制作铭牌防伪签等帮助,情节特别严重。

为确保庭审高效规范,合议庭在全面阅卷,梳理关键事实、明确争议焦点的基础上,会同公诉机关,积极协调促成被害单位与被告人及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被害单位出具书面谅解书。

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围绕犯罪构成、非法经营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等焦点问题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诉讼权利,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经合议庭评议,案件当庭宣判,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主犯翟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退赔谅解等情况,依法对四名从犯减轻处罚,分别判处一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法官王芳、李晓霞围绕案件裁判要点和商标保护与知识产权管理风险防范,向旁听人员开展释法宣讲,详细解读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认定及宽严相济的量刑考量,并从防范商标权利管理失范、经营全链条审查缺位、新型链条化跨区域侵权三个维度,作出针对性法律提示。

区政协委员郭静表示,五名被告人当庭忏悔,反映出部分中小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未能充分认识侵权行为,最终付出沉重代价。郑楠表示,怀柔区法院这场公开庭审不仅彰显了法治威严、震慑了侵权犯罪,更传递出国家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明确信号,坚定了社会公众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姚欢庆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高低直接关乎创新活力的释放,也直接影响营商环境的质量。怀柔区法院通过本案的专业化审理,充分展现了以高水平司法护航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行动,让公众从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司法保护创新的力度和温度。

马一德指出,在第二十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怀柔区法院通过示范庭审和释法说理活动,充分体现出司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

编辑 彭冲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