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近日,一趟载有光伏组件、汽车配件、日用品等货物的集装箱班列从南京铁路物流中心江都物流基地始发,约12小时抵达上海芦潮港后转航运发往欧洲,标志着江都——芦潮港海铁联运“天天班”专列正式开行。新华社发(任 飞 摄)
□ 本报记者 赵庆国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再次跨上新台阶。近日,《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别获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起同步施行。
四地出台同一份《规定》,其立法依据之一,正是《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这一要求——“创新跨区域服务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它是全国第一部政务服务领域的跨省域协同立法,也是长三角开展区域协同立法护航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大成果。
落实了三个“共同”、三个“统筹”
长三角是全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地处长三角的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区域内各类交流往来十分频繁。对于个人而言,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养老等诸多事项,跨省办理已成常态;对于企业而言,准入准营、纳税缴费、工程建设、注销退出等各个环节,同样面临着跨区域办理的巨大需求。
自2018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三省一市紧密协作,持续创新跨区域政务服务机制,已初步建成“一网通办”事项清单管理与实施体系。四地在“随申办”“苏服办”“浙里办”“皖事通”等平台基础上实现了跨省“一网通办”,涵盖企业和个人服务的300项事项清单,覆盖人社、医保、公安、教育、市场监管、公积金、税务等重点民生与涉企领域。
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清单进一步扩容,是加快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但这件事知易行难,而协同立法更是难上加难。此次,长三角四地聚焦群众高频使用的政务服务领域,立法机关共同制定并同步实施同一份《规定》,确实突破了很多困难,不仅用协同立法的形式共同筑牢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制度根基,力求实现经济民生领域的“相互成就”,而且在立法的过程中打破行政区划的樊篱,用“同向奔赴”的统一姿态做到了三个“共同”、三个“统筹”。
三个“共同”:一是共组专班,联手推进立法工作。三省一市的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安排专人组成立法工作专班,密切沟通、凝聚共识,高效有力地推进立法工作;二是共聚合力,联手开展立法调研。三省一市相关部门多次开展联合调研,共同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听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三省一市企业、专家的意见建议;三是共汇众智,联手开展立法起草。三省一市共同研究确定《规定》的框架结构、核心内容,线上线下联合组织多次集中起草和改稿工作。《规定》的每一条、每一个字都经过了共同打磨。
三个“统筹”:一是统筹文本内容。以高效统筹寻求最大公约数,同时兼顾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创新。二是统筹审议进度。在审议时间安排、表决时间上保持同步,以高效统筹确保立法进程的协同化。三是统筹实施落地。《规定》于5月1日起同步施行,以高效统筹确保了《规定》一体化落实。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长三角协同立法,核心是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牵引,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将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固化下来,并为解决更深层次的难点、堵点提供法治保障。”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志红介绍,为推动“一网通办”事项清单管理的实施,目前三省一市已协同制定了《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规范》《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等5项区域地方标准,建成了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40类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汇聚数据目录924项、注册挂载数据资源1336个,为清单事项的标准化办理、跨省通办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平台和数据支撑。
“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三省一市将清单管理确定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的基础性制度,写入了《规定》第四条,成为本次协同立法的一大亮点。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清单管理的核心目的,是通过跨省协同编制、清单化管理、标准化实施、动态化调整,清晰划定跨省可办事项范围、统一办理标准、明确服务路径,最终实现长三角政务服务“同标准、无差别、便捷办”,让企业跨区域经营、群众异地办事不再受地域壁垒制约。
从《规定》看,当前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清单的重点工作,主要聚焦在企业准入准营、招聘用工、纳税缴费、经营发展、工程建设、注销退出和个人出生、教育、就业、人才、生活、置业、出行、就医、救助、养老、身后等领域办事需求,并提出将拓展政策、法律、金融、科技创新、国际贸易等增值服务。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周小燕介绍,截至目前,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已开通政务服务事项300余项,累计全程网办超1532万件,一批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跨省通办示范应用落地见效。这次三省一市协同立法,将从制度上保障和加快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构建“一网通办”整体服务框架体系,将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作动态调整。
周小燕透露,2026年上海将力争新增100个跨省通办事项,重在提升事项的含金量。在服务对象上,从以个人服务事项为主向企业个人事项并重拓展。按照需求大、覆盖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进一步聚焦长三角地区企业迁移、异地办事等高频需求,推进长三角地区企业登记注册有关材料提交、流程服务的标准化,推动企业迁移涉及的档案移交、税务变更、社保公积金账户衔接等联动办理。
此外,在服务内涵上,三省一市的跨省通办事项还将从办事服务向资质资格等互认共享拓展。加快推进长三角企业信用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职业资格证书等跨域共享互认等,有效服务人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五个维度构建起“一网通办”框架体系
这份《规定》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牵引,突出需求导向,坚持法治先行与制度集成,采用“规定”体例,确立共同行为规则,力求内容务实管用。
跨省通办,规则先行。记者看到,这份《规定》虽然篇幅精炼,只有15条,但它聚焦具体、直击堵点痛点,从协同机制、服务体系、数据支撑、协同创新、共享实效等五个维度作出制度安排,着力构建起“一网通办”框架体系。
聚焦协同机制:一是明确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研究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二是明确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办公厅)负责推进具体工作;三是明确三省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央在地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聚焦服务体系:一是明确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二是畅通服务渠道,保障线上平台运行、加强线下服务专窗建设、开设远程虚拟窗口;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异地事项接续办、关联事项集成办、政策服务免申办;四是推进标准统一与业务衔接。
聚焦数据支撑:一是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强化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二是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目录,推动业务数据标准统一;三是依法加强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四是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跨省(市)、跨部门、跨层级互通互认,并扩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范围。
聚焦协同创新:一是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应用,提高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向身边延伸;三是积极承担政务服务改革先行先试任务,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打造跨省(市)通办最佳体验地,加强创新举措交流互鉴,共同推动先进经验做法在长三角复制推广。
聚焦共享实效:一是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意见建议收集、流转、协同研究处理工作机制;二是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行效能监测,持续提升服务质效;三是加强财政保障、联合培训与专家支撑,提升对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保障力度。
“进一扇门,办四地事!”有专家分析认为,此次四地协同立法,搭建起完整的框架体系,目的正是为了解决“跨省通办”中的难题,不仅要做到高频事项“网上可办”,而且要“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这对于全国来说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