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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前郭县人民法院前郭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六省当事人、争议焦点复杂的盘扣式脚手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助理裴云旭的倾力调解下,让两家原本“对簿公堂”的企业最终“握手言和”,并当面向组织调解的裴云旭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2023年7月,北京某建筑公司因工程项目建设需求,向吉林省某设备公司租赁盘扣式脚手架,赵某、甘某、刘某、黄某四人自愿为该租赁事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4年9月,案涉租赁业务共计产生租赁费1025728.99元,而合同履行期间,北京某建筑公司仅支付200000元租赁费,剩余825728.99元款项,经原告方多次催告,始终未能结清。此后双方多次自主协商,却因费用结算金额、款项履行方式等核心问题分歧严重,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最终不欢而散。迫于无奈,吉林省某设备公司将北京某建筑公司及四名连带责任担保人一并诉至前郭法院。

案件受理后,裴云旭第一时间细致翻阅全部案卷,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双方争议核心,深入研判案件调解空间。他敏锐察觉到,原、被告均为建筑行业市场主体,后续存在长期业务合作的可能,若机械一判了之,不仅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更会彻底斩断企业间后续合作的纽带,制约双方正常的生产经营与长远发展。即便深知这起案件调解难度极大、是块难啃的“硬骨头”,裴云旭依然坚定选择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纷争,随即第一时间与案件承办法官深入沟通案件细节,共同研讨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调解方案,全力以赴推动纠纷实现实质性、源头性化解。

调解工作初期便遭遇重重阻碍:接通不接听的被告,逐渐焦虑暴躁的原告代理人。为有效打破调解僵局,裴云旭结合案件实际,本着“以保促调、以调化纷”的原则,协助承办法官依法依规办理原告诉中保全申请,对被告公司账户采取保全措施,以此倒逼被告正视纠纷、主动参与协商。保全措施实施后,被告甘某的电话终于打通,并坦言双方此前已自行开展多轮协商,但在欠款支付金额、分期履行方案等核心问题上分歧巨大,始终无法达成共识,矛盾难以调和。

裴云旭意识到,只有让当事人真正认清利弊,才能打开心结。经与承办法官商议,决定组织开展庭前调解,并将调解时间定在某日下午13点30分。调解开始前,裴云旭立下“军令状”:“今天一定要把这个案子调解成功。”

考虑到六名当事人分布在六个省份,无法齐聚法庭参与调解的实际情况,法庭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远程调解模式,安排三名当事人现场线下参与、三名当事人远程线上连线,彻底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全力保障调解工作有序、顺利推进。调解过程中,裴云旭始终保持十足耐心与专业素养,一方面悉心安抚原告方代理人的情绪,细致解读租赁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客观分析诉讼裁决与调解和解两种处理方式的利弊,引导原告方理性看待纠纷、依规作出合理让步;另一方面主动对接分布各地的被告方当事人,逐一厘清案件事实细节、精准核算租赁费用明细,耐心为双方算清“法律账、经济账、合作账”。他向被告方深入阐释拒不履行付款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剖析诉讼纠纷对企业信誉、经营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点明双方长期合作的潜在价值,劝说被告方主动承担付款责任,拿出切实可行的款项履行方案。

经过数小时的耐心沟通,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僵持局面迎来转机。可就在临近下班、调解即将取得突破之际,新的分歧再次出现——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谁承担?

吉林省某设备公司认为,己方已在欠款总额上作出大幅让步,且同意被告分期履行付款义务,这两项费用应作为被告不履行义务的“罚则”,若被告拒绝承担,足以证明其缺乏履行诚意;被告方则表示,自身调解权限有限,费用承担事宜需向公司逐级汇报,且认为原告未在调解初期明确全部费用方案,双方就履约诚意问题再度产生争执。调解再度陷入僵局。

面对突发困境,裴云旭没有丝毫退缩放弃,他与承办法官密切配合、协同发力,持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逐一梳理双方核心诉求,针对性提出诉讼费用分担的折中方案,反复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着眼企业长远发展放下眼前一时的争执。当晚18时30分许,在不懈调解下,双方最终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北京某建筑公司给付吉林省某设备公司租赁费共计670000元,款项自2026年6月起,每月支付67000元,分10期全部付清。随后双方顺利完成调解协议签署,均拿到了来之不易的调解书,这起跨越多省的建筑设备租赁纠纷终于圆满化解。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也是前郭法院党支部调解活力的一个缩影。支部引领在前,党员冲锋在先,正是在这样的氛围带动下,裴云旭把每一次调解都当作提升党性、践行初心的课堂。他没有豪言壮语,只是在一次次耐心沟通、一次次设身处地为群众和企业着想中,把党的群众路线落到了实处。下一步,前郭法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解在萌芽状态,为辖区和谐稳定筑牢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