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呗、白条、月付等互联网信贷产品
将全面退出支付选项列表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
八部门联合印发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
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行
其中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
支付嵌入信贷乱象
《办法》第十二条画出明确红线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
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
列入支付工具选项
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
提供营销服务
收银台页面优先展示银行卡、余额等
自有支付方式
用户终于不用再担心被动开通贷款
支付信贷严格区隔,整治捆绑营销乱象
在我们平时网购、点外卖、缴水电费等日常消费场景中,“**白条、**月付、花呗这类信贷产品,经常和银行卡、账户余额并排显示,有的平台还会默认勾选,放在最前面推荐。很多用户一不小心,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或使用了信贷服务,甚至等到逾期才发现自己办了借贷,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
针对这些问题,《办法》要求: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优先展示,不得用“优惠支付”“分期支付”等类似表述的选项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同时全面收紧信贷营销话术,贷款产品将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营销话术;涉及分期付款的,不得通过片面宣传首期费用优惠等方式诱导消费。
《办法》第十二条的两项核心禁令,分别从展示入口和营销服务两端形成闭环监管。双重约束之下,或将彻底颠覆支付行业依靠场景流量变现的核心盈利逻辑。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认为,第十二条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影响是系统性且根本性的,它通过“不得将贷款和资管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和“不得为这类产品提供任何形式营销服务”两个互为支撑的禁止性条款,彻底终结了过去十几年行业普遍存在的支付场景引流金融变现的主流商业模式。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认为,《办法》斩断线上线下分润合谋,支付机构收银台页面必须将支付工具与贷款等金融产品清晰区隔,严禁误导性捆绑与默认捆绑。接下来,花呗、白条、月付等“信用支付”类产品将面临重大调整。
长期来看,王蓬博认为,此举不仅实现了支付业务与其他金融业务的彻底风险隔离,从源头上减少了消费者被诱导过度借贷的情况,更重要的是倒逼所有支付机构真正回归支付服务的本源,把精力从卖流量转移到提升支付效率、优化用户体验和服务实体经济上来,同时也让整个消费金融和资管行业的竞争回归到产品和服务本身。
来源:天津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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