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孩在站台上劝阻吸烟,发生纠纷这个事啊,网络反响很大。有的说抽烟的人毫无规则意识,不讲一点功德,有的说女孩小题大做没有必要。
还有懂法的人说,在公共场所吸烟是违法了,可你拿饮料泼他烟头,也是寻衅滋事呀。
但是,没人能回答,女孩子不想离开座位,她要如何才能不被二手烟熏到?
因为劝阻抽烟引发吵架斗殴,甚至有人因为别人阻止自己在电梯抽烟被气死,诸如此类的事,太多了。
主要原因就在于公共场所禁止抽烟有法律,但它缺乏强制性,没人认真遵守,何况整个社会对抽烟可能违法难以接受,抽烟被视为个人习惯和社交手段,电影电视中很多大英雄、大人物都是吞云吐雾,抽烟好像就是男子汉气概,阻止别人抽烟,不受欢迎啊。
英国通过一项法律,规定商家向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群售卖烟草制品属违法行为,也就是说17岁以下的青少年将终身禁止购买烟草制品。
香港规定,在公共场所即便你只是随身携带香烟,并没有吸,也属违法。
新加坡绝大部分公共场所都严禁吸烟,只划定了特定的“抽烟区”。
咱们可能现在做不到这么严格,但绝不等于无计可施。
首先,遵守抽烟危害公共环境这个大原则,其次,遵守危害最小化原则,也就是说,只要身边有一个人反对,你就不能抽烟,比方说,北京规定只能在抬头看见天空的地方抽烟。那么,在公园,在人行道上,这些地方目前是可以随意抽烟的。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规定,不管在公园还是人行道,只要有人反对,你就不能抽。
最主要的,法律要长牙齿,人人都不遵守,再好的法律也没用。
制作:《锋评》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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