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绵阳市游仙区兴绵机砖厂的法人代表尚雪林,企业于2002年依法审批登记注册。建厂以来,在绵阳市游仙区游仙镇靠着踏实生产、合规运营,不仅解决了当地部分村民的就业问题,也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做出了重要贡献。

可从2017年开始,一场环保整改让我的企业彻底关停,2018年拆迁为平地,后续的补偿问题,却成了我多年解不开的心结。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全文内容均无任何诋毁、攻击、诽谤他人及相关单位的意图,仅恳请能够得到相关部门客观、公正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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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为迎接环保督察“回头看”,游仙区相关部门印发了环保问题整改方案,我的砖厂被纳入整改范围。作为合法经营的企业,我们始终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积极配合整改要求。2018年8月,在游仙镇政府的牵头下,我们和相关部门签订了《游仙区兴绵页岩机砖厂拆除补偿协议》。依据协议,我厂仅收到拆除所产生的人工及机械费用 64.5 万元,至今未收到任何拆迁补偿款。更重要的是,协议第八条约定:“在环保督察回头看验收合格后,如出台相关的企业拆除的补偿政策,单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将上级拨付的补偿款全额拨付给我们”。当时我们相信有关部门的承诺,全力配合完成了拆除和复垦工作,期待后续能按条例得到合理补偿。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依托中央,地方上也出台了相关文件,这些政策完全符合我们当初签订的补偿协议约定的条件。我们多次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履约申请,希望按照新政策兑现补偿承诺,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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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确企业的实际损失,我们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做了追溯评估,报告显示我的砖厂固定资产重置成本、停产及重建期经营损失共计1400余万元,这是企业的实际投入和合理损失,难道不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吗?

我心里一直有几个合理的疑问,始终得不到解答。

其一,我们是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因公共利益的环保整改关停拆除,按照规定,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撤回行政许可造成企业财产损失,理应给予合理补偿,为何我们的合理补偿诉求迟迟得不到回应?

其二,同区域的几家砖厂和我们情况相似,对方获得的补偿和我们差距明显,我的砖厂采用的是新式烧制烘干一体化技术且占地面积更大,前期建设投入更高,为何补偿标准却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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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后续也出台了对应的补偿政策,完全满足协议约定的补偿条件,却一直在推诿,为何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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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未质疑环保整改的必要性,也始终支持生态保护的各项工作,愿意为公共利益做出牺牲。但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信守契约精神,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是地方发展的重要力量,诚信的坚守,才是对民营企业最有力的支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

这些年,我为了企业的补偿问题四处奔走,从申请补偿到提起诉讼,但我们始终坚信,合法企业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我们所求从非私利,只愿依法依规、依约办事,让企业因整改关停的合理损失得到公平弥补,更盼相关权益归于正道,最终能归于公序、服务公益。

我的企业从合法经营到因公益关停,投入的心血、背负的债务、员工的安置,都是实实在在的难题。我始终相信我的会得到保护,也相信相关部门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处理我们的问题。我只盼相关部门能正视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让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能感受到公平与温暖,让我们做出的牺牲,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