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替战士看爹娘 为军属办实事”活动方案》。2025年以来,宁夏吴忠市、兴庆区、西吉县等地,聚焦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目标,相继推行现役军人父母养老服务,构建军人父母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军人父母养老服务需求,拓展“为军属办实事”工作举措,全面营造尊崇军人、关爱军属的浓厚氛围,有效激发广大官兵献身国防、建功军营的政治热情。
银川市兴庆区
作为首府银川的核心区,面对辖区老旧小区多、“老小”照护需求大的实际,兴庆区在全区率先出台《现役军人家庭集成化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推出10个方面27条措施,为现役军人父母提供全方位、集成化养老服务。
集成荣誉激励。兴庆区内公共文化场馆、景区,对军人父母免首道门票,并享受军人优先窗口及绿色通道服务。在汽车客运站设立优先窗口、通道和候车专区,为军人父母提供优先购票、检票、乘坐和候车专区服务。各银行网点设立优先窗口为军人父母优先办理业务及其他个性专属金融优惠服务。鼓励辖区影(剧)院为军人父母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服务。
集成红色活力。为兴庆区户籍军人父母发放“连心卡”,开展“连心”服务行动,组织辖区志愿服务力量与军人家庭“结对连心”,确保军人父母遇到困难问题及时得到帮助和支持。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对军人父母是党员的,加强党内关心关怀力度,对生活困难的军人父母及时开展帮扶慰问。动员军人父母加入工会组织,及时掌握思想状态,常态开展关爱慰问活动。
集成兜底保障。推进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应保尽保,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落实“单人保”、家庭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救助“渐退期”等措施,让符合条件的军人父母及时得到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失智的军人父母,给予集中照护、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等政策,提供助餐、助洁、助急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就业年龄段军人残疾人父母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全面做好帮扶关爱工作。
集成公共服务。对符合兴庆区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困难军人父母,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优先予以住房救助。购买兴庆区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的,军人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在农村居住且符合条件的军人父母,优先纳入国家或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集成医疗服务。在兴庆区基层医疗机构开辟军人父母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挂号、缴费、取药、检查和住院等普惠性服务。辖区伤病残、老龄军人父母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提供健康教育、慢病管理等医疗咨询服务,发放中医药健康服务包,让有困难、有需要的军人父母享受到“家门口的中医药特色服务”。对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军人父母,实行“一人一档”在册管理,落实免费服药、健康体检、随访面访等规范管理,减轻军人家庭经济负担。
集成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军人父母,精准开展“1321”就业服务(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2次技能培训、1次踪服务)。针对通过市场化渠道无法就业的困难军人父母,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针对农村困难军人父母,对有劳动能力的,落实特色种养、庭院经济、以工代赈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托管代种代养、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保障措施。
集成司法援助。为军人父母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军人子女司法保护,与检察院、教育局、学校及社区协作,及时收集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保护需求,完善军人子女司法保护线索发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机制,让现役军人无后顾之忧。
集成青年力量。发挥共青团联系军人子女桥梁纽带作用,开展“点亮微心愿”等活动,为军人家庭子女成长成才保驾护航。针对军人家庭6一18周岁因身体病残、意外致困导致心理障碍等问题的青少年,建立动态台账,落实结对关爱、学业辅导、困难资助等帮扶措施。
集成妇女力量。积极发挥巾帼志愿者、妇联执委、“姐妹帮帮团”作用,成立“军嫂之家”,帮助军嫂解决难题、维护权益、提升技能、和睦家庭。对符合救助条件、身处困境的军人父母实施“两癌”救助,缓解家庭经济负担。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军人家庭母亲、儿童分别纳入台账,分类落实帮扶措施,给予重点关心关爱。为有心理疏导需求的军人母亲提供“一对一”疏导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军人母亲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提供保育师、手工等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增加经济收入。
集成社会资源。推进政府救助与公益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政府购买社会关爱服务项目重点向军人父母倾斜。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军人独居父母照顾、军人家庭残疾人陪同就医等各类帮扶行动。
吴忠市
全国双拥模范城吴忠市,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制定4个方面15条措施,系统构建现役军人父母养老服务保障格局。
提升生活保障与福利水平。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民生服务窗口等作用,适时掌握军人父母生活状况和需求,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因罹患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情形遭遇困难的军人父母,及时纳入帮扶援助范围。对有需求的军人父母,纳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饭桌等服务范围,优先优惠提供日常饮食保障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为70周岁以上和独居、失能、残疾、患重大疾病等军人父母免费提供助餐服务。
优化医疗保障与健康服务。将军人父母纳入当地医疗优待服务范围,持有军属优待证(卡)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享受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优先服务。鼓励医疗机构通过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窗口、提供导医服务等方式落实优待措施。鼓励将军人父母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年满65周岁的军人父母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失能、半失能军人父母提供上门巡诊、医疗护理等延伸服务。
强化养老服务与精神关怀。规划建设养老服务机构时,充分考虑军人家庭养老需求。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预留一定床位优先接收老年军人父母。将失能、中度以上残疾、患重大疾病等老年军人父母纳入民政部门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对象范围,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急、助医等生活照料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为军人父母提供优先入住、优惠价格。鼓励各地拥军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为军人父母提供优惠优质服务。依托社区活动中心、文化馆等活动场所,定期组织面向军人父母的文体、讲座、联谊等活动,丰富军人父母精神文化生活。
健全部门协同与保障机制。军人父母因突发重大疾病、遭受意外伤害等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由现役军人通过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向其父母常驻地人武部反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协调纳入相关优待服务保障。合理安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关爱军人父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宣传力度,讲好军人父母奉献故事,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拥军优属活动,营造尊重军人、关爱军属的良好社会风尚。
西吉县
全国双拥模范县西吉县,制定工作方案,聚焦7个方面,打造多元帮扶、动态监测、跟踪回访的工作闭环,推动军人父母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老年饭桌等,为60岁以上军人父母提供就近、便捷的老年助餐服务。引导县双拥志愿者协会、村(社区)服务站等,为有需求的军人父母定期提供“助洁”(家居清洁)、“助行”(陪同外出)、“代办”(代购物品、代缴费用)、助急等贴心服务。
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军人父母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设立军属等优抚对象关爱基金,对因重大疾病、意外事件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军人父母给予专项救助。
医疗健康。在县拥军医院设立军属专用护理病房,军人父母凭相关证件在县拥军医院等医疗机构享受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优先及部分费用减免服务。县拥军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等为军人父母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家庭医生签约,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上门巡诊,开展健康监测、慢性病管理等。60岁以上军人父母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住房保障。对居住面积不够及存在危房的军人父母,协调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或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改造资金或保障性住房。对住房需要局部维修改善的情况,由县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在乡镇(街道)牵头,统筹协调资金、人力予以支持,切实改善军人父母居住环境和安全条件。
就业创业。为符合条件的军人父母优先推荐安排城乡公益性岗位,适时举办专场招聘活动,搭建就业平台,优先推荐就业。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对有意创业的军人父母,在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
法律服务。挂牌成立西吉县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基地,为军人父母提供法律咨询、转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公证、调处矛盾纠纷等法律服务;优先受理和调解涉及军人父母的矛盾纠纷,如财产纠纷、赡养问题等;定期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军人父母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荣誉激励。建立军人父母联系卡,实行县级领导与军人父母“一对多”结对帮扶,组织“优秀军属”“模范军人家庭”评选表彰等,创新开展年迈、残疾军人父母“三个一”(赠送一个蛋糕、一张贺卡、一束鲜花)生日暖心活动,不断提升军人父母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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